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4月25日受理乐山市沙湾区春暖极限歌舞经营部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
申请人:乐山市沙湾区春暖极限歌舞经营部
场所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金广路5、6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姜静春 女 四川沙湾
主要负责人 姜静春 女 四川沙湾
投资人 姜静春 女 四川沙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833-2527315,手机:13208333988。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邮编:614900。
公示机关: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日期: 202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