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12月26日办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11112025XS0014529号),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殡仪服务站新建项目(后变更为:乐山市沙湾区殡仪馆),建设单位: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建设地址:沙湾区太平镇草坝村。因该项目不再实施,现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申请撤销该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同意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11112025XS0014529号),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11112025XS0014529号)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若存在利害关系人对撤销决定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电话:0833-2527309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