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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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承建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已竣工。该项目施工单位向我队提交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0日(公示时间从 2023  1 5日起至 2023  2  4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我队进行投诉,我队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若公示期间未收到欠薪投诉,我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该公司出具准予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劳动监察大队(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中段159号

 

投诉电话:0833344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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