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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望告知沙湾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办理部门在哪里
信件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6-08-03
信件内容 反映人称自己的父亲在沙湾区已做完工伤认定,但不知道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办理部门是在哪里,需了解鉴定流程及办理机构方便后续协商赔偿的事宜。诉求:望告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办理部门在哪里。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劳动能力鉴定由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沙湾区人社局负责代收代交,沙湾区代收点为沙湾区新车站的二楼(综治中心)。工伤鉴定需要以下资料1.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申请表和体检表各一份体检表后三栏不填;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3.相关病历资料一套原件或复印件均可①经住院治疗的,请提供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证、手术记录(未手术不提供)、涉及主要诊断的实验室或影像学检查报告等;②仅门诊治疗的,请提供门诊病历、病情证明、涉及主要诊断的实验室或影像学检查报告等。③申请职业病(尘肺、噪声聋、滑囊炎)鉴定的,请提供职业病诊断书(不提供病历),申请尘肺病鉴定的,还需提供职业病接触史、初筛报告和诊断尘肺病时的X线片检查报告。4.一寸的彩照两张(底色不限,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0833-3432773或到沙湾区新车站的二楼(综治中心)咨询。
回复时间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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