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心连心热线
【字体:  】
分享到:
信件主题 咨询农用地改种中药材是否属于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信件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5-09-25
信件内容

沙湾区市民来电咨询在自家土地被流转的情况下,将原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改为种植佛手柑(一种中药材),是否属于改变土地使用用途?诉求:望告知是否属于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回复:

         耕地、园地、林地等地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于农用地大类,无论是种植农作物,还是种植佛手柑,均未突破“农用地”这一土地利用大类范畴。你所咨询情况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

回复时间 2025-09-0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