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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望协调沙湾区步行街伊香飘影店铺退货退款
信件类型 求助
来信时间 2025-10-13
信件内容

反映人在沙湾区步行街伊香飘影店铺买了一件衣服128元,回家之后清洗时衣服掉色就染色了,找商家进行更换,商家告知不予售后,反映人认为衣服掉色就是质量问题,且自己看到该店铺售卖的衣服都没有任何吊牌显示衣服信息。诉求:1、望协调商家退货退款;2、望部门查处其售卖三无产品的行为。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接您反映问题后,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沙湾区步行街伊香飘影店铺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您所购买的衣服有吊牌,且合格证完整。商家现场联系了生产商,生产商表示同意您的退货退款。通过我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回复时间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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