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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反映沙湾区社保局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办理问题
信件类型 求助
来信时间 2025-11-06
信件内容

反映人是沙湾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反映近期到沙湾区社保局提供2012年办理的独生子女证以及街道办提供的加盖公章的独生子女证明办理退休计发独生子女费,但是沙湾区社保局要求自己提供2025年新版的独生子女证,因自己有独生子女证无法新办2025年独生子女证,故来电求助,诉求:望核实协调沙湾区社保局允许提供2012年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证明办理退休计发独生子女费。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经核查,您并未亲自到区社保中心办理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而是您所在单位经办人在为您申报养老保险退休。经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您联系,了解到您的独生子女证情况,您所持的2012年独生子女证记录信息完整,无需更换。

回复时间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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