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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在编女教师生育津贴问题
信件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5-11-06
信件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在编女教师是否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回复:

         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乐医保发〔2019〕41号)之规定“对财政供养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因在编女教师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故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回复时间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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