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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反映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没有收到补贴
信件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5-11-06
信件内容

来电人反映办理独生子女证后,一直没有收到过独生子女补贴。反映人户籍在沙湾区踏水镇。诉求:咨询没有发放独生子女补贴原因。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您户籍所在地为踏水社区。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川卫贵〔2022〕1号文件规定,能够享受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需满足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鉴于您目前的户籍情况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所以未能享受该补贴。为保障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充分了解,我镇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居民普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条件。

回复时间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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