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心连心热线
【字体:  】
分享到:
信件主题 反映沙湾区天然气公司开气事宜
信件类型 求助
来信时间 2025-11-06
信件内容

反映人是玖熙堂业主,表示10月22日让天然气公司开气,天然气公司以该管道是装修公司安装的不是天然气安装的不给开气,但是反映人表示小区其他业主的天然气管道也都不是天然气公司安装的,为什么其他业主可以开气,自己家的不能开气,反映人认为不合理。诉求:望部门协调尽快开气。

 

回复内容

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回复:

         关于暂未开通燃气的原因:根据《乐房产中心发〔2021〕45号》《关于加强小区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装修改动燃气设施、管道延伸的施工需向燃气公司提出申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燃气公司在验收通气时,将查验相关资质材料、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料合格证等,不符合通气要求的,将有权要求整改直至停气处理。”2025年10月23日我公司为反映人住所进行通气前安检时,发现无法提供其表后燃气管道安装单位资质证明、竣工验收资料及管材合格证等文件,为保障公共安全及反映人本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我公司根据安全规程暂缓了通气作业。此举并非针对反映人个人,而是对所有用户统一执行的安全管理标准。2025年10月23日我公司工作人员向反映人详细解释相关规定及安全要求。10月23日下午,我公司已主动派出专业施工人员,按照文件标准,为反映人的住所重新安装并检测了合格的表后管道。目前,反映人住所燃气设施已符合安全通气条件,并已于当日顺利完成燃气开通。

回复时间 2025-10-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