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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反映沙湾区踏水镇不让太平镇群众售卖猪肉
信件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5-11-06
信件内容

反映人是沙湾区太平镇市民,反映杀猪后,想带着猪肉到踏水镇的市场卖,但听说踏水镇市场不让太平镇的群众售卖猪肉。诉求:咨询踏水镇市场不让太平镇的群众售卖猪肉是否属实。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您本人并没有在踏水镇卖猪肉,而是在太平镇卖猪肉,您是帮人咨询相关问题。踏水镇从未有任何规定不让其他镇的到踏水市场售卖猪肉,只是按照规定到当地屠宰场或兽防站开具检疫票,并到当地政府办理临时摊位证(需带有效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我镇将结合日常工作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若您确需到我镇售卖猪肉或还有不清楚的情况,直接到我镇咨询。

回复时间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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