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心连心热线
【字体:  】
分享到:
信件主题 沙湾区铜河路玖熙堂望协调退水费滞纳金
信件类型 求助
来信时间 2025-11-06
信件内容

主要诉求:反映人是沙湾区铜河路玖熙堂业主,反映自己5月-9月水费滞纳金为200多元,反映人称是供水公司工作人员每月抄表时未及时告知自己导致的,故对滞纳金不认可。诉求:望协调将滞纳金退还。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国有企业服务中心回复:

         反映人是玖熙堂租客,水费通知短信是房主预留的电话号码,租的房屋水费欠费后,欠费短信推送到房主手机里,反映人未收到催费短信,导致5月-9月共产生滞纳金267.72元。区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反映人,按相关规定滞纳金无法退还。建议反映人关注沙湾华盈水务服务号,在服务号中绑定用水户号,每月15日起在沙湾华盈水务服务号内进行线上缴费,也可在服务号内预存水费,避免再次出现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25-10-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