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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反映沙湾区一次性伤残补贴具体核算标准
信件类型 求助
来信时间 2026-06-08
信件内容 市民反映现需要申请沙湾区的一次性伤残补贴,想了解具体核算标准,是否根据工资进行核算。诉求:望部门告知伤残补贴标准和补助如何计算。
回复内容 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经与您电话联系,您咨询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如何计算。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标准为:一次性支付工伤职工7个月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回复时间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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