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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反映沙湾区铜河街道农场社区4组停车收费
信件类型 求助
来信时间 2026-07-07
信件内容 来电人将车停在沙湾区铜河街道农场社区4组的路边上,被村上的村民要求必须缴纳停车费才能离开,但是此处没有任何收费的提示,咨询了社区工作人员被告知此处是集体土地,需要缴费,但是来电人认为此处集体土地也是需要政府来收钱,不是村民来收。诉求:望核实处理违规收取停车费的问题。
回复内容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回复:经核实,您反映的位置是沙湾区农场社区4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早年,农场社区4组村民经批准在此处集中建房后形成巷道,现该巷道所占土地均属于村民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范围。2019年2月,沙湾区全力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对沙湾城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沙湾区农场社区按照“双创”工作要求,在小河巷村民房屋门前划设了20余个停车位,确保小巷内村民停车有序。由于设置了停车位,外来车辆也经常到此停放,影响小河巷村民车辆的正常停放,而该小巷所占土地属农场村4组的集体土地,农场村4组村民依照村民自治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对外来车辆实行自愿、有偿停车,收取适当的停车秩序管理费和卫生保洁费,并在巷口显眼处设置了收费公示牌。小河巷村民对车位自行管理,收取卫生保洁费而非停车费,希望您能理解。
回复时间 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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