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沙湾区太平镇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和计生服务站。根据太平镇政府主要职责,我镇设13个职能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办、劳动保障所、安办、司法所、移民办、村建办、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以及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太平镇收入预算总额为825.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5.9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5.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4.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9.77万元,专项支出301.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镇政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并承担全镇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镇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镇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93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行政编制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公共服务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镇教育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2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26.35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镇卫生事业费,镇计生事业费以及计生信息员报酬。
(五)城乡社区支出24.7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集镇管理费等费用。
(六)农林水支出377.69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镇政府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36.18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专兼职安全员补助。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级各部门工作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2%。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
附件1.沙湾区太平镇预算公开
2.太平镇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