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287/2017-00002
  • 主题分类:
    218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3-31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
  • 内容描述:
     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及下属机构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区民政工作实施细则及方案。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全区民政法规宣传、培训、监督、调研等工作;组织办理涉及有关民政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开展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奖励、惩戒

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及下属机构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

及下属机构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区民政工作实施细则及方案。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民政法规宣传、培训、监督、调研等工作;组织办理涉及有关民政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开展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奖励、惩戒工作,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乡镇(办事处)民政办开展业务工作。

3.组织农村救灾工作,查灾、核灾和上报灾情,拨发农村受灾群众救灾救济款物;负责全区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国内外救灾捐赠的接收、分配;对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4.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制定全区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负责全区特殊救济对象救济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和指导救灾扶贫经济实体的工作。

5.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

6.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7.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指导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报批并进行宏观管理;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全区慈善宣传、捐赠款物接收和资助工作。

8.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政策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主管地名管理工作。

10.组织与相邻(市、区)行政区域边界勘界界定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承办区(市、县、自治县)际边争议的调处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1.负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和行政管理工作。

12.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推动殡葬改革,查处违法婚姻和丧葬;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流浪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4.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

15.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7年主要工作:一是继续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确保各项民政工作正常运转。结合今年工作任务,积极向市局汇报,尽力多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在项目和资金方面向我区倾斜。二是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继续按照国务院、省、市地名普查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抓好《地名普查登记表》信息的修正、完善;完成地名标志招投标工作;负责组织编纂出版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建立完善地名网站,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完成普查文件、资料、成果等的立卷归档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活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各乡镇(办事处)牵头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签订责任书;四是积极做好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及后续工作。按时间安排完成换届选举;完善村(居)委会下属机构的推选;各乡镇、办事处需完成各类换届选举材料和表册的报送;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换届选举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五是继续做好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及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工作,推动农村敬老院的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公办养老机构的维修改造;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参照有关区县做法争取将农村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提高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六是全面完成2017年民生工程,进一步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上级的支持,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农房改造等几个重要方面着手开展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七是继续推进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重建工程建设。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倒排工期进度表,每周对工程进度进行督查。八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安全网编牢织密。继续开展城低保的动态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实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九是继续抓好涉军维稳及退役士兵的安置、自主就业和培训工作。十是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继续做好区人民公墓扩建工作。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火化区与土葬改革区划定工作,进一步加大惠民殡葬服务范围,持续抓好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宣传,人民公墓扩建力争在10月底前取得省民政厅成功验收。十一是进一步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特殊群体实施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工作。十二是继续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设廉洁高效的民政工作队伍。编制民政工作办事指南,使各项业务工作更加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清查廉政风险点,全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民政局|局局长机关1个(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沙府办发〔201118号)规定:区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优抚安置股(乐山市沙湾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股、社会救助股(区民政局行政调解中心)、基层政权股、社会事务股),事业单位4个,预算单位3个,(其中:局机关1个,区烈士陵园管理所1个,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和儿童福利中心及敬老管理中心合并为1个预算单位,)。民政局行政编制10个,工勤编制1个。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行政10人,工勤1人;代管退休人员3人。经人事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1人。沙湾区烈士陵园管理所总编制8个,其中:事业编制8个。在职人员总数7人,人事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2人。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总编制7个,其中:事业编制7个。在职人员总数7人,经人事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18人。儿童福利中心总编制3个,事业编制3个,在职人员总数3人。敬老管理中心总编制3个,事业编制3个,在职人员总数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区民政局及下属机构收入预算总额为5387.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87.6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387.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1.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83万元,专项支出4894.2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民政局及下属机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完成目标任务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保障局机关及下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保障局机关及下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及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6.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机构人员工资、津补贴以及|、下属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接待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抚恤支出、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优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生活补贴、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困难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代养人员生活支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等经费支出,未成年保护工作经费,残疾人生活补贴,流浪乞讨救助等经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75.91万元,用于全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5.19万元,用于局机关及下属机构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支出19.88万元,用于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开支。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项工作指导、检查、项目验收及各区县工作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2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增加17%。因2016年考虑公车改革,财政只预算1-6月公务车运行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民政局及下属单位运行费用493.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1.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83万元。 

 

附件:11张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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