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统计局关于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等。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成常规性专业统计调查任务。进一步加强“企业一套表”平台数据报送质量的监管,确保企业直报率100%。做好相关经济指标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提升数据分析、研判的能力,为地方经济和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可靠的统计服务。(二)强化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坚守“四条红线”。一是继续做好乡镇、“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今年争取5个乡镇综合统计站完成达标验收(最终以市下达目标为准);二是全年开展统计业务培训7次;三是有序推进统计各项改革。 (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四)完善“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五)贯彻“快、精、准”要求, 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农工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总编制12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工勤编制1个,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个。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行政7人,工勤1人,参公管理事业3人;离退休6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7.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7.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7.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统计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统计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业统计调查等业务支出,主要包括:综合、核算、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商业等专业统计调查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33%。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