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档案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出和制定档案工作的长期和近期发展规划;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业务,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提出鉴定、销毁档案文件的原则和标准,研究和审查有关档案保存价值、保管期限等方面的问题;调查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储存、复制、检索,提供利用和开发等具体问题;召开档案工作会议,交流业务经验,评选先进。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依法治档力度,积极推进档案法制建设,开展省、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和指导登记,以及项目档案的检查验收工作,开展到期应进馆档案接收指导工作,加大档案接收进馆力度。进一步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档案指导工作,做好档案库房安全体系完善和数字化建设工作。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档案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区档案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6.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6.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6.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9万元,专项支出0.1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档案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档案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档案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区档案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较2016年预算无变更。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更。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区档案局2017年履行行政运行78.18万元,培训支出0.54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1万元,医疗支出2.35万元,住房公积金7.99万元,合计96.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