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湾区政协机关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沙湾区政协机关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政协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二)组织实施政协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决定、决议,并负责办理、落实的督查工作。(三)负责委员调查、研讨、视察、参观、座谈等活动的协调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服务。(四)负责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方针政策和区政协重要工作活动的宣传报道,调查研究,收集反映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供领导参考。(五)联系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其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六)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和经费、财产管理工作。(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机构调整。(八)负责承办区委以及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017年区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基础设施建设年”为主题,在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团结民主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紧紧围绕转型发展、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民生改善、基础建设建言出力,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部门概况
区政协机关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区政协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540.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40.4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0.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6.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18万元,专项支出9.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政协机关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协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政协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政协机关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沙湾区政协机关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机关在编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奖励金及政协委员专项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预算未变化。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政协机关及兄弟县市区政协来沙考察调研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加油、维修及保养。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沙湾区政协机关2017年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