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辖区内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管理;
(四)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全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督促检查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六)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企业对问题食品的召回和处置工作。
(七)承担全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重要、民族药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中药材市场;监督企业对问题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召回和处置工作;
(八)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建设及抽查工作,依法发布市场主体发展报告;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九)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十一)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和产品质量的申诉处理;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对重点产品、纤维及制品、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产品和产品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辖区内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负责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能效标识检查工作;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十四)负责辖区内标准化工作,组织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依法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并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区特种设备应急反应体系建设;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六)负责有关市场和质量的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有关市场和质量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指导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质量管理协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工作,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的主要工作:
一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职工头脑;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队伍。二是强化服务,促进发展。做好登记改革,确保平稳运行;加强对优势企业、特色农业、文旅产业商标和品牌的指导注册,重点打造一批 “三名”商标和四川名牌;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提升,积极争创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区;做好民营经济组织协调工作,在企业融资、守重企业指导、计量管理认证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做好农村电商指导工作,推进范店黄连的地理标志保护商标和产品申报工作。三是改进监管,维护公平。合理划分机关和监管所、乡镇和村社区监管事权,完善纵深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监管网络;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和进园区工作;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网信息公示,继续有序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信用监管;加大广告监测检查力度,强化虚假广告治理。四是整治隐患,确保安全。分类召开安全工作会,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修订应急预案;持续开展各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加大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的发展环境。五是重拳出击,净化市场。加大快检、抽检的力度,为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撑;严厉惩处垄断、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强化会销、网络市场乱象整治;持续抓好学校、农家乐、农村群体性聚餐等重点领域和全区节假日、旅博会等重点时段的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部门概况
区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3个事业单位均属非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区市场监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78.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0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8.9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78.9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8.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078.95万元,是用于保障区市场监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8.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09.7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预算了年终奖和退休人员年终生活慰问费,而2018年按要求没有列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43万元,占45.18%;教育支出4.87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1万元,占10.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08万元,占37.08%;住房保障支出71.46万元,占6.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9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5.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8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2.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为2.79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78.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0.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1.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8.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4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7.4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6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均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增长(下降)1.6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接待开支。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部门的各项业务接待活动,如各级各类检查、调研及所有来访人员的接待任务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万元,用于市场巡查、外出培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事务、执法工作、基层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沙湾区市场监管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1.8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17万元,增长1.56%。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市场监管局共有车辆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78.9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