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湾区团委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团区委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区共青团、青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区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态,提出相应对策;协助做好大、中、小学生教育管理;组织和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参与制定我区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2、青少年宫主要职责:一是对全区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是为全区青少年开展公益讲座、公益培训,定期开展公益活动。三是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特长培训。四是与学校、社区紧密配合,作好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为广大青少年服好务。五是承担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3、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开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团要管团”四个工作维度,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创新育人方式,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吸引青年积极参与,通过旗帜鲜明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价值取向。以建功成才培育青年,组织动员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紧紧围绕全区战略部署,狠抓共青团工作载体建设和项目实施,强化新媒体运用,搭建适合青年特点和发展需求的施展才华的舞台。继续推进“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以有效服务凝聚青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要将“青年志愿行动”、“青少年维权”、“留守儿童关爱”等已有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又要在新形势下青年就业创业、城乡青年文化节等工作项目上培育品牌、树立品牌,以品牌吸引更多青年参与团的活动,提升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参加区“挂图作战”和区委、政府的相关工作。继续抓好“共青团周末剧场”活动;深化“流动青少年宫”活动;大力开展公益培训;开展公益夏令营活动;积极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大力开展特色培训,拓展培训领域。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团区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沙湾区青少年宫。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区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团区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27.5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7.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区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青少年宫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27.58万元,是用于保障团区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团区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5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5.66万元。主要是因为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6万元,占55.46%;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97万元,占0.77%;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万元,占7.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万元,占2.3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37.27万元,占29.21%;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占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行政运行(01):2018年预算数为30.0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2018年预算数为0.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事业运行(50):2018年预算数为39.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教育(205)进修及培训(08)干部教育(02):2018年预算数为0.38万元,用于本单位干部进修教育支出。
4. 教育(205)进修及培训(08)培训支出(03):2018年预算数为0.6万元,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培训教育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8年预算数为9.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1):2018年预算数为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18年预算数为1.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8年预算数为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团区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团区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或:2018年,团区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3-3和4-1)
团区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4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接待经费减少。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接待上级和下级办事人员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4.3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团区委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57万元,增长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团区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团区委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团区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7.5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8.26万元,主要为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和生活补贴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保缴费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公积金缴费项目。
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
附件:团区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