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244/2018-00012
  • 主题分类:
    218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18-10-22
  • 文号:
  • 关键词:
    部门决算
  • 内容描述: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意见,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

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意见,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进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九)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二)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促进工作

  市级目标完成情况:城镇新增就业4851人,完成目标任务3000人的16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55人,完成目标任务750人的15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0人,完成目标任务300人的167%;城镇登记失业4.0%,控制在目标任务4.4%以内;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人数20人,完成目标任务20人的100%;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768人,完成目标任务660人的116%;创业培训329人,完成目标任务300人的109.7%;刺绣培训200人,完成计划数100人的200%;本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目标任务为8.8%,位列全市第一。

  (二)社会保险工作

  1.市级目标完成情况

  (1)参保扩面:截至11月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17万人,完成目标(6.15万人)的100.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68万人,完成目标(2.67万人)的100.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工人数0.38万人,完成目标(0.38万人)的100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88万人,完成目标(5.78万人)的10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88万人,完成目标(17.11万人)的99%;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万人,完成目标(1.38万人)的101%;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65万人,完成目标(1.75万人)的94%;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48万人,完成目标(1.55万人)的95%。

  (2)基金征收:截至11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收 3.42亿元,完成目标(2.25亿元)的152%,其中企业职工养老征收2.83亿元,完成目标(1.66亿元)的170%,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征收0.59亿元,完成目标(0.59亿元)的10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收 0.87亿元 ,完成目标(0.72亿元)的121%;失业保险征收0.07亿元,完成目标(0.08亿元)的88%;工伤保险征收0.162亿元,完成目标( 0.16亿元)的101%;生育保险征收0.04亿元,完成目标(0.03亿元)的133%。

  (三)医疗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1)城镇职工医保:截至目前,审核5759人次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74.60万元;特殊疾病门诊支付69.30万元;个人账户支付449.14万元。统筹基金共计支出930.96万元。

  (2)城乡居民医保:截至目前,审核26175人次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2876.37万元;门诊统筹支付231.67万元;特殊疾病门诊支付80.25万元。统筹基金共计支付3188.29万元。

  (3)特殊人群:截至目前,完成62人次的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报销金额为34.12万元;完成21人次的伤残军人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报销金额为16.32万元。

  2.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1)工伤保险:截至目前,共有10120人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基金支出2621万元。其中:长期待遇(按月支付)6224人次,支付金额1052.19万元;计划一次性支付2156人次(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支付和丧葬抚恤金),支付金额1526.91万元。

  (2)生育保险:截至目前,待遇享受336人次,基金支出295.49万元。

  (四)精准扶贫工作完成情况

  (1)社会保障。与区财政、扶贫移民、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搞好全区特殊群体和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达100%。分别完成3977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1578名区级贫困人口参加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劳务输出。区就业局组织“扶贫专班”培训10期, 521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种植养殖专业培训。并以“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为主题分别在太平镇、碧山镇、踏水镇、葫芦镇、福禄镇、沙湾区沫若广场开展了共计9场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1100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210人。此外对30个市列贫困村申请的83个农村公益性岗位全部落实,解决大龄、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83人。

  (五)其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 我区共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人数43181人(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35455人的122%),本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入户调查率达100%,系统录入率达100%。

  2、 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主动监察企业170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30余份,全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8%。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追讨力度。截至目前,共追回农民工工资1894万元,涉及劳动者1500余人。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截至目前共收到申请638件,不予受理案件436件,受理案件202件。在受理的202件案件中,已结案198件,其中裁决结案7件,调解结案183件,调解结案率92%。

  4、积极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其中公开考试招聘74名,考核招聘27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完成2017年上半年公务员公招考试录用工作,招录参公人员18名;新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14名。

  5、完成全区2392名专业技术人员《互联网下的大数据时代》继续教育培训;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法用法考试,参考人员达3600余人;完成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72名同志的工人考试工作;规范全区行政机关及乡镇的股级干部配备情况;完成2017年96人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审核、上报工作;全面完成教育系统1193名教师的职称过渡工作;报送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33人。

  6、全年将发放失业救济金14455人次,共发放失业救济金1397.45万余元,为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441.39万余元。有力解决了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特别是为解决我区斯堪纳公司和新德机械公司等“僵尸”企业遗留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7、按规范化的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截至2017年10月30日人事档案总存量18989份,其中事业干部档案371份,事业工人档案369份,事业新人档案841份,机关工勤人员档案121份,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档案89份,大中专毕业生档案4045份,流动人员档案652份,招聘临时人员档案115份,企业职工档案8976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2585份,事业退休人员档案667份,死亡人员档案158份;保管原沫江煤矿从1964年至2003年工资卡片1759册共209143份。保管原沫江煤矿农协工、临时工等工资卡片13本。为各单位、各类存档人员提供查阅服务1186人次,出具查阅档案证明或复印1417份,取档、送档、归档合计6596份。借阅档案198份。办理各类档案托管人员退休申报255人。完成2016年度中心文书档案的装订工作。

  8、 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报到接收和就业指导工作。一是措施落实,积极拓宽就业接收渠道,开展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宣传工作,预测分析今年回区报到毕业生就业形势,并主动与企业联系,收集需求信息,提前做好毕业生就业的部署安排。二是强化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做好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招考试和到各类企业就业的协调衔接和推荐工作;为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做好党团关系、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托管、人才流动等服务工作。截止2017年10月30日,接收毕业生453人,其中男生141人,女生312人;按学历研究生3人,本科171人,专科229人,中专50人。求职登记190人,就业登记263人。新接收代理毕业生档案582份。

  9、强力推进实名制管理,打造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系统。一是就失业登记实名制管理。推广应用就业失业登记身份证识别系统,确保就业基础信息采集及补录完整、准确。实现就业失业登记与参保缴费、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服务信息全面关联共享。目前,人力资源信息入库18万人,就业登记5.25万人,失业登记0.21万人。二是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管理。对劳动年龄段和16周岁以下人员逐一开展入户调查,入户调查7.98万人,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不差一项”,实现全员调查登记。目前入库农村劳动力数据达7.2万条,16周岁以下人员数据1.68万条,实现调查数据100%实名制入库。

  二、部门概况

  区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参公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人社系统编制96个(含行政编、事业编和工勤编),实际在职人员78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人社部门本年收入合计507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5.6万元,占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万元,占0.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区人社部门本年支出合计5077.32万元,其中:基 本支出1508.15万元,占29.7%;项目支出3569.17万元,占7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77.3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0.96万元,下降8.32%。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未安排当年项目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7.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60.96万元,减少8.32%。减少的原因是财政对项目工作经费的预算未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7.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66万元,占5.87%;教育支出6.5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5.11万元,占75.73%;医疗卫生支出735.35万元,占14.48%;住房保障支出118.33万元,占2.33%;农林水支出72.65万元,占1.43%;其他支出1.72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本年指出297.66万元,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20110款)事业运行(2011050项): 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力资源事务(20110款)其他人力资源事物支出2011099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力资源事务(201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 支出决算为4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205类)本年指出6.5万元,其中:

  进修及培训20508(款)干部教育(2050802项): 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进修及培训20508(款)培训支出(2050803项): 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本年支出3845.11万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行政运行(2080101项)支出决算为993.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80102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劳动保障监察 (2080105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就业管理事务(2080106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项 (2080107项)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80109项)支出决算为5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项)支出决算为9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离退休(20800504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支出决算为9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项)支出决算为8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就业补助20807(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项)支出决算为18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20808款)死亡抚恤(20808012项)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6(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602项)支出决算为1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款)其他财政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99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项)支出决算为54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本年支出735.35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支出决算为1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项):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100%。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2项):支出决算为62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2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99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优抚对象医疗(21014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1401): 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医疗卫生余计划生育支出(21014款)其他医疗卫生余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 支出决算为1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13(类)本年支出合计72.65万元,其中:

  扶贫(21305款)社会发展(2130506)支出决算为7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本年支出合计118.33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为11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支出(229类)本年支出合计1.72万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60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6项):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7.29万元、津贴补贴203.88万元、奖金298.96万元、伙食补助费21.51万元、绩效工资38.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2万元、抚恤金14.92万元、生活补助90.07万元、医疗费16.28万元、奖励金0.17万元、住房公积金119.0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

  公用经费25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89万元、印刷费7.55万元、手续费1.06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5.9万元、邮电费14.75万元、差旅费46.18万元、维修(护)费11.59万元、会议费5.16万元、培训费12.2万元、公务接待费5.42万元、劳务费44.91万元、工会经费11.55万元、福利费1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16.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加强管理,减少“三公”经费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4万元,占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2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2016年保持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0.03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车辆公务外出,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严格按照预算的标准执行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1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8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上级来的检查组、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相关部门、同行考察、交流学习等上级部门以及有关区县业务检查、交流等餐费支出合计6.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54万元,下降44.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审批制度,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严格按照预算的标准执行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人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14万元,比2016年减少854.19万元,下降71.7%。减少的原因是大量压缩公务开支,保障人员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沙湾区人社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新的基层平台弱电安装、办公家具、用具、电脑、空调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人社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8个,涉及财政资金873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问题:一是我局管理全区退休人员活动经费,2017年未按进度拨付,四季度的活动经费直到今年一季度才拨出去。二是人社部门2017年搬入新办公楼后,由于各项开支增加,以及为让参保人员更好的办理业务,新聘请保安、保洁人员等,办公经费明显不足。

  改进建议。一是退休人员活动费按进度及时拨付;二是及时下达项目经费指标。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得分
部门决策(25分)目标任务(15分)相关性(5分)5
明确性(5分)5
合理性(5分)5
预算编制(10分)测算依据(5分)5
目标管理(5分)5
综合管理(30分)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1
中期评估(2分)执行中期评估(2分)2
绩效监控(5分)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1
资产管理(6分)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2
内控制度管理(2分)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1
信息公开(6分)预算公开(2分)2
决算公开(2分)2
绩效信息公开(2分)2
绩效评价(5分)绩效评价开展(2分)1
评价结果应用(3分)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履职成效(20分)部门特性指标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5
人才培养(5分)5
满意度(10分)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问题:一是我局管理全区退休人员活动经费,2017年未按进度拨付,四季度的活动经费直到今年一季度才拨出去。二是人社部门2017年搬入新办公楼后,由于各项开支增加,以及为让参保人员更好的办理业务,新聘请保安、保洁人员等,办公经费明显不足。

  改进建议。一是退休人员活动费按进度及时拨付;二是及时下达项目经费指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物(款)-其他人力资源事物支出(项)指人社系统管理的“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支出;

  人力资源事物(款)事业运行(项),支出指人社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及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人社系统职工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社系统行政及参公单位人员工资及运转等基本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用于劳动监察等方面的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事务管理(项)指用于社会保险业务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的支出;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

  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全区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社会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全区公务员及事业人员体检、住院报销以及人社系统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人社系统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离休、伤残军人住院及门诊等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3(类)

  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扶贫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人社系统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其他支出(类)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他支出(项)指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人社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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