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委组织部的基本职能: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牵头抓好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沙湾区委组织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扣“基础设施建设年”工作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组织工作各项任务,为加快推进“工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突出把基层党建“三大工程”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激情,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持续推进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树立公道正派、事业为上的好干部形象。紧扣“人才强区”战略,探索完善政策引才、事业留才、自主育才的人才选用机制,为破解传统工业转型,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践行组织部门使命担当,围绕中心,全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锻造业务精通、求实创新、作风过硬的组工干部队伍。
二、部门概况
区委组织部含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党员教育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组织部本年收入合计70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14万元,占98.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5万元,占1.7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区委组织部本年支出合计70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01万元,占44.91%;项目支出387.58万元,占55.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3.5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3.85万元,下降22.46%。减少的原因是一是区委组织部厉行精简节约,减少了开支;二是相比去年减少了换届工作经费和换届后领导干部培训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6.30万元,下降23.83%。减少的原因是一是区委组织部厉行精简节约,减少了开支;二是相比去年减少了换届工作经费和换届后领导干部培训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53万元,占45.65%;教育支出3.89万元,占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91万元,占32.83%;医疗卫生支出8.1万元,占1.17%;住房保障支出31.26万元,占4.52%;节能环保支出79.95万元,占11.57%;农林水支出25.5万元,占3.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4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7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8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9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46.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5.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3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6.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9.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6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0万元,占5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0万元,占44.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党建、干部人才、党员教育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25万元,下降27.43%。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节约了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9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0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专项检查、考察、调研及同级部门交流学习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节约了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4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1万元,比2016年增加11.32万元,增长29.96%。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度全区组织工作任务加重,相应工作人员增加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沙湾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委组织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1个,涉及财政资金703.5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1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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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主要有干部人才人员经费、党代表专项经费、大学生村干部经费、村干部保障经费等专项支出,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详见下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4 |
(3分) 项目 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100 |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除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以外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除所列就业补助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除所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反映节能环保支出所列项目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是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是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