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航务管理处(海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沙湾区航务管理处(海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航务(海事)处2019年重点工作为:负责管理区境内118公里航道,4个大型水库,11个渡口码头,24艘客渡船,130余艘货运船舶的水上安全监管和水上运政、港口、航道、船舶检验等业务管理工作和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乡镇做好船舶管理工作和水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路交通环境污染治理、河长制工作、扫黑除恶等工作的开年;按水上安全管理需要和上级指示,定期对全区水上安全进行整治;同时也是全区防洪抢险救灾成员单位,在区防洪抢险指挥部门的指挥下进行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航务(海事)处,为区交通运输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内设股室为办公室和安全业务股。单位核定编制8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5人,签有固定期限合同聘用人员4人,聘请巡逻艇驾驶员、看守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航务(海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区航务(海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01.56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56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B6单元格),事业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其他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1.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3.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7万元,专项支出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航务(海事)处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56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水路交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航务(海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56元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初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万元,占11.86%;卫生健康支出2.68万元,占3%,交通运输支出80.82万元,占79.56%;住房保障支出6.01万元,占6%;(对应数据在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对应数据在表1—1)
1.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海事管理(31项)和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项):2019年预算数为80.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9年预算数为7.9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19年预算数为3.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扶恤(08)死亡扶恤(01):2019年预算数为0.6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2019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19年预算数为2.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9年预算数为6.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航务(海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56万元(对应数据在表3),其中:
人员经费6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区航务(海事)处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8)
区航务(海事)处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按排。
2.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区境外兄弟单位、上级视察等实质工作交流的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86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用的执法车老旧、运行里程均在32万公里以上,维修频繁。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用于车辆维修、保养、加油、过路费待运行维护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航务(海事)处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82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机关办公成本提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航务(海事)处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适用于表9为空白表的区级部门、乡镇(办事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航务(海事)处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航务(海事)处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类项目、**项目……(举例说明)。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