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湾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沙府办发〔2011〕38号)文件,我局主要职责及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收事项。(2)拟定全区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6)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融资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11)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协助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协助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预算管理。(1)确保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开门红。(2)及时组织编制2019年全区部门预算并按时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工作,切实搞好日常预算业务管理工作。二 、优化支出结构。(1)严格按预算程序拨付资金及审核指标,采取措施加快支出预算进度,科学调度资金;继续落实各预算单位公务卡的启用与结算工作。(2)加强协调,规范国库工作,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改革,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设。(3)树立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各项财经法规制度规定,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保证我区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1)确保我区债务规模总体可控。(2)加强债务管理工作。五、有序推进PPP项目。(1)严格PPP项目库管理,确保入库项目质量。(2)有序推进。六、认真履责、强化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抓好财政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监督。建立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坚决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二、部门概况
区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区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54.2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2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4.2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54.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3.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万元,专项支出17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4.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584.23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170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9.2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99.4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95万元,占78.02%;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5万元,占13.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64万元,占3.0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7.89万元,占5.5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90.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4.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3.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5.2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7.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4.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5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征地拆迁补偿款。
支出项目主要有财政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专项项目、业务会议经费项目。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9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3.9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85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收归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规范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财政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2万元,下降3.73%。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54.2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70万元,主要为财经网管理维护费项目、财政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专项项目、业务会议经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