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723241481/2019-00004
  • 主题分类:
    91,267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发布日期:
    2019-03-05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
  • 内容描述:
    关于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我局根据《关于成立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招商局的通知》(乐沙编委〔2001〕01号)和《关于成立乐山市沙湾区商务局的通知》(乐沙编委〔2009〕16号)行使全区商务招商职能。商务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区流通领域的执法、管理和指导,研究拟订我区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以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运行调节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关于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根据《关于成立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招商局的通知》(乐沙编委〔2001〕01号)和《关于成立乐山市沙湾区商务局的通知》(乐沙编委〔2009〕16号)行使全区商务招商职能。商务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区流通领域的执法、管理和指导,研究拟订我区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以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城乡市场;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运行调节,以及外资利用、外贸出口、外企管理等工作。招商职能主要是:研究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并协调有关招商引资活动。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突出精准招商、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抓好在谈项目、促进签约落地。三是狠抓政策制定、加大扶持力度。四是抓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服务业发展再上台阶。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排查力度。六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大力提升商务工作整体水平。

  二、部门概况

  区商务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区商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3.75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3.75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B6单元格),事业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其他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3.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3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商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75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商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暂未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75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88万元。主要是因为新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7万元,占74.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5万元,占15.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5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7.38万元,占6.48%;(对应数据在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对应数据在表1—1)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5.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75万元(对应数据在表3),其中:

  人员经费9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区商务(招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7)

  区商务(招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沙湾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商务管理及招商引资接待等。

  3..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商务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6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71万元,下降3.3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商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商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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