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332/2019-00012
  • 主题分类:
    11,42,267,278
  • 发布机构:
    来源: 轸溪镇
  • 发布日期:
    2019-10-16
  • 文号:
  • 关键词:
    财政
  • 内容描述:
    2018年度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目录公开时间:2019年10月15日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二、机构设置3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

2018年度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2018年度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3

  第四部分附件 3

  附件1 4

  第五部分附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总表 3

  三、支出总表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一是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二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经济发展

  全年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5亿元。种植樱花、紫薇等名贵花木1万亩、猕猴桃、车厘子、葡萄、李子等特色水果2000亩、油牡丹和观赏牡丹2000余亩、紫菀600亩。以“相思樱花心,相约樱花情”为主题,举办“赏樱”系列活动,初步打响了“双山樱花”旅游品牌。建成占地25亩的园区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和生态停车场,占地8亩的垂钓中心休闲长廊。“世外花乡”成功申报为第三批“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实施“点亮乡村”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建设标准化旅游公共厕所5座,移动厕所4座。鼓励发展“庭院经济”,创建“美丽庭院”22个,发展农家乐18家。

  新农村建设

  新改建农村公路12.386公里,完成贫困村通光纤宽带5个。硬化道路12.386公里、安装饮水管道30000米,修建蓄水池和山坪塘4个,危房改造3户,易地扶贫搬迁3户7人。持续推进“美丽庭院”建设,验收“美丽庭院”示范户15户,新增7户,落实10户科技示范户,申报“最美村庄”2个。制定了特色小镇发展规划,申报特色村落2个,推进“最美村道”建设,建成2.5公里香樟大道和4公里樱花大道。世外花乡获得“四川省康养基地”称号。扎实开展农村住房改造提升,拆旧建新29户,改旧建新68户。完成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3户,易地搬迁3户7人,实施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1户。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工匠的管理,工匠培训人员12人,农村建房合同签订率达100%。

  社会事业

  城市低保9户13人,农村低保37户95人,发放城市低保4.64万元、农村低保金23.37万元。城市特困人员7名、农村特困人员8名,集中供养15人,发放特困供养金49.5万元、护理补贴8万元。享受高龄补贴老人202人,补贴金额11.4万元。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39人,申请医疗救助40人次。

  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常态化保洁工作,组建保洁队伍6支,保洁员18名,清除“牛皮癣”80余处,整治陈旧、破旧广告招牌8处,拆除餐馆违建灶台3处、雨棚8处,清理卫生死角35处。扎实开展G348线环境整治工作,拆除破旧房屋6处,拆除面积近550平方米,并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做好复垦工作。开展秸秆禁烧执法巡查,依法查处2起2人,罚款1000元。加强饮水水日常监管,建立饮用水水源安全巡查制度、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源名录,规范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隔离设施。配合做好乡镇污水处理建设用地和管网规划建设工作。配合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乡村两级河长制,实现辖区内所有河流、溪沟“河长”全覆盖。落实常态化巡查和保洁机制,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查、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查。开展大渡河治岸清污行动,收集处理洪水垃圾5吨,河、沟治理成效明显,达到治理标准。

  科教文化

  免费开放乡镇文化站1个、农家书屋6个;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60场次。轸溪乡工会联合会为22户困难职工家庭学生发放“金秋助学”救助金2.4万元。

  社会保障

  及时发放城市低保对象9户13人和农村低保对象37户95人生活补助。全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2979人,参保缴费人数2950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83人,新建儿童之家1个。做好37名城市特困人员、8名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工作,集中供养15人,发放特困供养金49.5万元、护理补贴8万元。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39人,申请医疗救助40人次。

  医疗卫生

  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8人,组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开展“除四害”工作,发放老鼠药10公斤。完成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寨子村被命名为“省级卫生村”。积极开展无烟日活动,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药品安全监管。认真组织献血活动,完成义务献血任务34人次13400ml。

  人口计生

  新生婴儿41人。死亡人口42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9人,新增11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13人9900元。

  就业促进

  城镇新增就业60人,城镇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2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3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1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人,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51人。

  扶贫解困

  分别进行了两次脱贫攻坚动态调整,调整后建档立卡贫困户139户341人,已脱贫139户341人,其中2018年脱贫11户30人。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8人次共获得政策补助4.8854万元。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享受政策。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共计10.98万元。劳动奖励103户14.462万元、孝老敬老22户7.99万元奖励1.346万,就业务工33户,奖励3.072万。家庭奋进计划累计奖励18.88万元。全年组织40人参与就业技能专项培训,通过就业推荐、安排公益岗位解决18名贫困群众就业问题。扶持农村扶贫对象脱贫30人,法律援助60人次,法律援助案件50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11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9人,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了基本型辅助器具7名。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个人缴费356人,完成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1户5万元,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人。

  社会管理

  严格落实维稳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农村综治工作站和“雪亮工程”建设,规范村(居)规民约6个,成立“红袖标”队伍6支。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发放各类资料1000余份,开展进机关、企业、街道、学校、农村开展集中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6次,小手拉大手活动1次,设立警示教育专栏4个,制作标语10幅,强化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制定《轸溪乡禁毒宣传活动方案》。在学校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1次。抓好信访工作,坚持科级领导干部轮流接访下访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接待群众42人次,排查不稳定因素2件。聘请农村老党员、退休还乡人员、企业业主20人作为义务调解员。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62件,调解成功60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无重特大案件发生。完成乡村两级心连心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办理心连心服务热线33件,市长热线4件,书记信箱和区长信箱2件,区信访局交办3件,群众满意率达98%。

  安全治理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联组人员,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制度,落实5个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召开安全例会10次、安全培训会2次,签订安全责任书43份,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乡境内各类生产安全进行督查260余人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机构设置

  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根据轸溪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我乡设12个职能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办、劳动保障所、安办、司法所、移民办、村建办、农业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以及便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66.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33万元,增长8%。主要变动原因是拆除G348线棚户区房屋。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6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6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20万元,占57%;项目支出289.56万元,占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6.7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33万元,增长8%。主要变动原因是拆除G348线棚户区房屋。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2.33万元,增长8%。主要变动原因是拆除G348线棚户区房屋。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00万元,占49%;公共安全(类)支出7.48万元,占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8万元,占0.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0万元,占4%;医疗卫生支出4.78万元,占0.7%;城乡社区支出81.87万元,占12%;农林水支出176.85万元,占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5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37.21万元,占5.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6.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11万元、津贴补贴42.38万元、奖金81.06万元、伙食补助费5.64万元、绩效工资27.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0万元、住房公积金37.21万元、抚恤金1.30万元。

  公用经费6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85万元、印刷费15.99万元、手续费0.2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3.5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会议费1.16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工会经费3.58万元、福利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7万元、其他交通费2.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审批制度,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并严格按照预算的标准执行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8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2.20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台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91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5.91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计生、环保、财政、农业等部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55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各级来访人员基本上都要求安排食堂工作餐。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务、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0.23万元;接待上级来的检查组,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0.20万元;相关部门、同行考察、交流学习等支出0.20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全乡各项重点项目的支出,整体运行平稳。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工作经费项目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乡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乡在安全、环保、信访维稳、防汛抗旱等方面的正常运转,预算支出基本按进度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在执行过程中,因市场价格的波动等因素,造成有些人工费用测算有出入。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结合工作实际,尽量做好量化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乡镇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30执行数:30
其中-财政拨款:30其中-财政拨款:30
其它资金:0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保证全乡在安全、环保维稳、防汛减灾、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支出。2018年确保了全乡在安全、环保维稳、防汛减灾、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的支出,完成了全乡的各项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数量指标环境治理人工工资500人次/年500人次/年
项目完成指标数量指标交通劝导员工资4.32万元/年4.32万元/年
项目完成指标成本指标防汛物资等采购3万元/年3万元/年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95%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3万元,比2017年增加20.5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村社级办公经费预算在基本支出,导致办公经费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乡人大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轸溪乡人民政府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乡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工作经费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完成全乡在安全、环保、维稳、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14. 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指专职安全员工资,以及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指轸溪乡人民政府文化站以及村社区文化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用于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乡机关人员的医疗保险。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指集镇管理和运转经费。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轸溪乡环境治理工资经费。。

  21.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经费。

  22.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乡机关事业人员工资。

  2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村干部的报酬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根据轸溪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我乡设12个职能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办、劳动保障所、安办、司法所、移民办、村建办、农业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以及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统一预算。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编制27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事业编制13个。目前实际在职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2人。经人事局批准的临聘人员1 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收入决算总额为666.7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377.20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289.5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支出决算总额6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48万元,农林水支出17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87万元,文化与传媒支出4.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根据区财政统一口径,编制年初预算,2018年预算为666.76万元。通过预算为党委、政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资料,合理安排支出,保证了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绩效目标进行梳理和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支出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四)执行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我乡严格执行财政分类改革政策,细化财政预决算,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认真管理监督专项资金收支使用,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了全乡财政正常运转。

  乡财政所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未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同时,切实落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大公用经费支出的控制力度,重点加强了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等“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乡财政所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内部控制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保密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并公开上墙。在严格执行区政府下发的有关财务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金监管制度、财务会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单位对于各项开支票据的合法性、正确性都要进行审核,做到手续齐备,规范有序,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收支。

  (四)整体绩效。

  我乡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努力解决好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了重点支出需要。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财政预算和支出执行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思想,压缩一般性开支,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同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建设的投入,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安逸、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存在问题。

  1、收入来源单一,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拨款。而社会稳定、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整治等任务繁重,带来了较重的经济压力。

  2、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有偏差。在预算编制时,依据上级统一口径编制本年度预算,而与我乡实际情况有偏差。

  (五)改进建议。

  1、城乡环境整治经费的预算可以根据上年度决算情况,予以调整,适应每个乡镇的实际情况。

  2、加强乡镇财政所人员的业务培训。目前,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对财务知识的了解不够深入、对实际操作业务不够熟悉,建议定期对乡镇财政所人员开展系统的培训,共同提高财政工作的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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