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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558500/2019-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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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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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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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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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沙湾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二、机构设置4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度沙湾区林业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度

沙湾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附件 19

附件1 19

附件2 21

第五部分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实施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林业科技推广;组织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制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区完成营造林 4万亩,完成计划的100 %,主要造林树种使用率65%以上。林地面积保持在53.14万亩的规模,森林覆盖率达到65.72%,同比增长 0.22个百分点,完成计划的 105%。森林蓄积量达到268万立方米,同比增加5万立方米。全面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9.5万亩、国有林管护1.9万亩、生态公益林管护4.91万亩,完成率均为100%。实现林业社会总产值13.5亿元,同比增长 7.1%。完成对上争取资金1471万元,林农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2010元,同比增长9.8%。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二、机构设置

下设2个事业单位:沙湾区林业工作站、沙湾区木材检查站.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471.8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5.65万元,下降9.37%。主要变动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逐年到期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47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1.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47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万元,占31.84%;项目支出1684.82万元,占68.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1.8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5.65万元,下降9.37%。主要变动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逐年到期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03万元,增长0.36%。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的工资晋级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35.64万元,占5.49%;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612.16,占24.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66万元,占3.34%;住房保障支出73.01万元,占2.95%;农林水(类)支出1568.35万元,占63.4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71.82,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5.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6.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6.23,完成预算100%。

8.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 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7.23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5.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2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7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73.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水利(类)行政运行(款):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6.49万元、津贴补贴142.96万元、奖金116.84万元、伙食补助费13.57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15.72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5.07万元、奖励金0.25万元、住房公积金73.01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公用经费1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22万元、印刷费5.39万元、咨询费4.4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4.06万元、邮电费5.54万元、差旅费22.2万元、维修(护)费4.52万元、培训费3.29万元、公务接待费10.05万元、劳务费80.7万元、工会经费9.59万元、福利费9.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3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2万元,占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5万元,占47.7%。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5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特种用途车1辆,客货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林业公安办案、下乡、对项目进行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6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批109 次,8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进度执行规范。财政支出既保障本部门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项目2018年预算数72.36万元,实际下达72.36万元,执行数为7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预算单位 乐山市沙湾区林业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2.36 执行数: 72.36

其中-财政拨款: 72.36 其中-财政拨款: 72.3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对全区49062亩公益林的管护任务 完成对全区49062亩公益林的管护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公益林管护任务 49062亩 49062亩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实完成管护任务 按实完成 按实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公益林管护岗位完成率 99% 99%

生态效益 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改善情况 99% 9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 99% 99%

主管部门满意度 满意 99% 99%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林业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万元,比2017年增加51.25万元,增加38.78%主要原因是森林管护人员工资增加了劳务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支出(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森林公安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

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天然林保护人员基本保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林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

政单位医疗(项)指: 医疗保险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 :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

(项) 指:专项用于天然林管护工程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支出(项)指:用于对全区退耕还林农户的补助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 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

出(项)指: 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对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 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反应林场棚户区改造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林业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本单位组织力量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估,本次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下设3个事业单位:沙湾区林业工作站、沙湾区木材检查站、沙湾区美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实施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林业科技推广;组织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制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在编人员45人,其中公务员23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事业工人21人;退休公务员和工勤人员11人、退休事业管理人员和退休事业工人11人;经人社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15人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17.8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6.49万元、津贴补贴142.96万元、奖金116.84万元、伙食补助费13.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万元、抚恤金15.72万元、医疗费5.07万元、奖励金0.25万元、住房公积金73.01万元。

  公用经费1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22万元、印刷费5.39万元、咨询费4.4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4.06万元、邮电费5.54万元、差旅费22.2万元、维修(护)费4.52万元、培训费3.29万元、公务接待费10.05万元、劳务费80.7万元、工会经费9.59万元、福利费9.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3万元。

2、项目支出

本年度上级下拨项目资金1684.8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684.8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552.46万元,农林水支出1132.3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区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预算草案报经人大财经委审查通过;2018年部门决算填报、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完成。

(二) 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 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98.5分。2018年,我局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运行,严格按“新预算法”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管控执行力度,增强支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合理调配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突出保障重点。

(二)存在问题。

预算调整执行、决算编制工作有待完善,一些上级项目进展稍缓慢,导致资金拨付缓慢,项目也存在跨年度实施

(三)改进建议。

1、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学习《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严格财务管理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审批关口,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细化预决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数

预算编制

(10分) 报送时效(1分) 基础信息更新(1分) 1

编制质量(2分) 预算编制准确(1分) 1

部门预算审查(1分) 1

绩效目标(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2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3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1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1

预算执行

(20分) 执行进度(10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4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3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3

预算调整(4分) 执行中期评估(4分) 3

行政成本(6分) 节能降耗(3分) 3

“三公”经费(3分) 3

综合管理(40分) 债务管理(2分) 债务还本付息(2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2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分) 1.5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2分) 2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10分)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2

评价层次(2分) 2

评价结果报告(2分) 2

整改完成率(4分) 2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2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2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2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10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10

总分     98.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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