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沙湾区国土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附件 19
附件1 19
附件2 21
第五部分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责任;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承担全区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规范全区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规范全区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我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308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1000万公顷,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二是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改进工作方式保持耕地占补平衡,持续推进增减挂钩工作。四是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对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市场交易、动态巡查等多项业务进行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整理、录入和发布。五是认真开展“大棚房”清理工作,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2宗。六是积极推进项目挂图作战工程开展,2018年,分局协助姚河坝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400户的协议签订和399户房屋的拆迁任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七是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和推进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全年不定时对全区土地和矿产开展巡查100余次。
二、机构设置
纳入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沙湾区分局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行政单位1个:国土资源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乐山市国土资源监察执法支队沙湾区大队;其他事业单位6个,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包括区国土事务所、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区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乡镇国土资源所、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90.4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59.3万元,增长32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姚河坝、沫东坝等大型征地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沙湾区分局收入合计1169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7.17万元,占9.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3.25万元,占90.4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69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11万元,占6.6%;项目支出10917.31万元,占9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90.4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59.3万元,增长32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姚河坝、沫东坝等大型征地项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84.65万元,下降58.6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及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9万元,占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78.62万元,占7.1%;节能环保支出172.56万元,占15.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74.5万元,占6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17.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1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3.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6.05万元、津贴补贴61.78万元、奖金90.71万元、伙食补助费5.99万元、绩效工资212.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9万元、医疗费22.7万元、奖励金0.37万元、住房公积金78.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3万元等。
公用经费3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3万元、手续费0.16万元、差旅费18.95万元、会议费0.87万元、培训费2.91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4.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万元,占9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5.91万元,下降54.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监察、地灾巡查、精准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2万元,下降74.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8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上级来的检查组、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相关部门、同行考察、交流学习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573.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进度执行规范。财政支出既保障本部门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姚河坝及嘉农镇用地项目”的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姚河坝及嘉农镇用地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2018年预算数2840万元,实际下达2840万元,执行数为28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拆迁安置补偿费含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姚河坝及嘉农镇用地项目
预算单位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沙湾区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480 执行数: 2480
其中-财政拨款: 2480 其中-财政拨款: 248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保证2018年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项目实施保证2018年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征地拆迁 197.2亩 197.2亩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项目进度及时完成资金支付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全力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和项目用地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 90% 96%
主管部门满意度 满意 90% 96%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沙湾区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沙湾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4万元,比2017年减少2.51万元,下降6.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沙湾区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不属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的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指地质灾害防止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18年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本单位组织力量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估,本次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系正科级行政机关,局机关包括下属二级单位共1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乐山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沙湾区大队,下属事业单位9个: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沙湾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沙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沙湾区国土事务所、沙湾区沙湾镇国土资源所、沙湾区嘉农镇国土资源所、沙湾区太平镇国土资源所、沙湾区福禄镇国土资源所、沙湾区葫芦镇国土资源所。
(二)机构职能。区自然资源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责任;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承担全区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规范全区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规范全区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在编人员57人,其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7人、行政工勤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事业工人36人;退休公务员和工勤人员6人、退休事业管理人员和退休事业工人6人;经人社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2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690.4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基本支出773.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5.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735.58万元,其中:单位人员基本工资186.05万元,津贴补贴61.78,奖金90.71万元,伙食补助费5.99万元,绩效工资212.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7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70万元,住房公积金78.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9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37.02万元,其中:办公费4.13万元,手续费0.16万元,差旅费18.95万元,会议费0.87万元,培训费2.91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4.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其中:奖励金0.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3万元。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0.2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5.91万元,实现了厉行节约的宗旨。
2、项目支出
本年度区级下拨项目资金10917.30万元,年度实际支出金额为10917.30万元,其中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8.72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3.83万元,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573.2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69.50万元,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万元,无结余金额。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区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预算草案报经人大财经委审查通过;2018年部门决算填报、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完成。
(二)执行管理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相关工作;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三公经费”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每月财政通过均衡预算安排支付,项目资金按财政投资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每月向财政报送用款计划表,所有项目的资金划拨按工程进度报区财政,由区财政报区委、区政府审批以后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安排支付。在安排支出时,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的审核规范,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无。同比2017年,支出减少。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我局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2018年非税收入36561.44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中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16.0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4.23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35872.38万元、补缴的土地价款392.21万元、不动产登记费42.09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31.65万元、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2.80万元、其他收入0.0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按时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清查和上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预决算信息按时公开;单位工作都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整体绩效。
2018年我局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社会群众的好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99分。2018年,我局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运行,严格按“新预算法”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管控执行力度,增强支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合理调配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突出保障重点。2018年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综合得分70分。
(二)存在问题
预算调整执行、决算编制工作有待完善,一些上级项目进展稍缓慢,导致资金拨付缓慢,项目也存在跨年度实施。
(三)改进建议
1、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学习《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细化预决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数
预算编制
(10分) 报送时效(1分) 基础信息更新(1分) 1
编制质量(2分) 预算编制准确(1分) 1
部门预算审查(1分) 1
绩效目标(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2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3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1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预算执行
(20分) 执行进度(10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4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3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3
预算调整(4分) 执行中期评估(4分) 3
行政成本(6分) 节能降耗(3分) 3
“三公”经费(3分) 3
综合管理(40分) 债务管理(2分) 债务还本付息(2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2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分) 1.5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2分) 2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10分)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2
评价层次(2分) 2
评价结果报告(2分) 2
整改完成率(4分) 2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2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2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2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10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10
总分 97.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