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404/2019-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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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8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水务局
  • 发布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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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
    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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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预

沙湾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水务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相关的发展规划;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供水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河道管理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防汛抗旱日常事务。下属红猫堰是水利工程管理事业单位,承担沙湾区和市中区三个乡镇的灌溉、防洪、人畜饮水等公益性任务、工业用水、生态纳污等职能。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整治、新建、维修堤防3.368公里;渠道防渗整治11.29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平方公里;河长制工作已全面推进;碧山乡沫溪河3.368公里防洪治理治理任务已完工,完成投资1520.17万元;完成沙湾城区饮用水源转换,实现了乐山四水厂向沙湾城区供水,加强城乡供水监管,确保了供水安全与稳定;认真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在河道内乱建以及从源头上治理砂石超限超载。
二、机构设置
沙湾区水务局有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沙湾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2. 乐山市沙湾区红猫堰管理处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819.7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3.79万元,增长2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的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81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9.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81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98万元,占18%;项目支出2312.76万元,占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9.7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3.79万元,增长2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的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9.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93.79万元,增长2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的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9.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5万元,占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8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583.46万元,占21%;城乡社区支出517.49万元,占18%;农林水支出1588.08万元,占56%;住房保障支出50.27万元,占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19.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6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51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2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0.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9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决算为4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15万元、津贴补贴50.57万元、奖金125.17万元、伙食补助费4.53万元、绩效工资53.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7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7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2.7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12万元、住房公积金50.27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公用经费5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81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1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64万元、电费1.84万元、邮电费3.7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68万元、差旅费11.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31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48万元、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劳务费1.77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8.43万元、福利费3.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其他交通费2.9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预算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6万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7万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完成预算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5.54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水利、防汛、水土保持、河道管理、保障红猫堰灌溉、岁修工作的开展等工作的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7万元,完成预算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2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8%,接待人次比上年增加19%。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11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8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中央及省级资金安排的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 2018年我局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运行,严格按“新预算法”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管控执行力度,增强支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合理调配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突出保障重点。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执行率较高,年度完成质量较高,评价指标科学完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沙湾区余溪河、陈大溪应急抢险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沙湾区余溪河、陈大溪应急抢险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4.8109万元,执行数为104.8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余溪河、陈大溪河道疏浚、河岸恢复等应急抢险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沙湾区余溪河、陈大溪应急抢险工程
预算单位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4.8109 执行数: 104.8109
其中-财政拨款: 104.8109 其中-财政拨款: 104.810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余溪河、陈大溪河道疏浚、河岸恢复等应急抢险工作 完成设定目标
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余溪河疏浚、河岸恢复等应急抢险 708m 708m
数量指标 完成陈大溪疏浚、河岸恢复等应急抢险 989m 989m
质量指标 疏浚河道至原河床高程、行洪断面和完成配套的河岸恢复等内容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100%
时效指标 满足汛期需要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100%
成本指标 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成本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满足余溪河、陈大溪流域内的行洪需要,维护区域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100%
生态效益 恢复河道环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河道满足行洪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100%
满意度指标
 
  (三)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沙湾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7万元,比2017年减少25.96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水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抚恤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用于水源地保护、河流治理与保护等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用于单位责任区段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等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日常人员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用于水环境保护等经费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用于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等防汛经费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指用于。
  2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用于上述水利款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二级单位预算单位包括: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乐山市沙湾区红猫堰管理处。
  (二)机构职能。水务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相关的发展规划;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供排水规划和供排水行业管理、污水处理等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河道管理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防汛抗旱日常事务。下属红猫堰承担沙湾区和市中区三个乡镇的灌溉、防洪、人畜饮水等公益性任务、工业用水、生态纳污等职能。
  (三)人员概况。区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含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1名),后勤用工控制数1名。现实有公务员8名,机关工勤人员1人。区水利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名,实有人员9人。区水利综合执法大队是参公事业单位,现有编制6名,实有人员6人。下属红猫堰事业人员编制数13人,12月底实有在职人数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2819.7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493.79万元,增长21%。其中:水务局2655.45万元,红猫堰164.2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2819.73万元。其中:水务局2655.45万元,红猫堰164.2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部门按时按规完成了预决算编制工作、绩效目标填报等。实行预决算动态管理,于6月、8月和11月对预算进度进行了统计分析,适时调整进度及指标用途调剂。强化预决算硬约束性,加大资金支付内控管理。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3万元,预算执行率4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6万元,同比下降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7万元,同比增长37%。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8%,接待人次比上年增加19%。
  2018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1151万元,专项用于农业生产救灾、农村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高效节水工程、沙湾区2018年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水利建设,项目均于2018年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价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完成年初既定年度绩效目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将把绩效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开展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以绩效定预算,在确保基本人员开支和正常运行支出的前提下,坚持“保重点、促发展”的原则,统筹安排水利事业发展,开展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监控,适时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让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全过程。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18年预算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区财政局要求编制,及时报送财政,预算编制质量较高,项目支出基本做到提前细化,项目建设进程加快,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预算,部门三公经费压缩比例达到预期目标。部门依托内控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核算,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标准及剔除不适用指标后自评得分92.28分。
  (二)存在问题。部分科室和下属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绩效评价开展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尚在摸索阶段,对绩效管理工作还缺乏具体的、科学的方案和方法,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绩效自评、绩效管理等工作未纳入常态,绩效评价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1、科学规划设计, 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的衔接,加快水利项目实施进度。 2、探索建立标准化的部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加大对下属单位绩效管理指导,共同提高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质量。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评价单位:         评价时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该单位的得分
预算编制(10分) 报送时效(1分) 基础信息更新(1分)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项目库报送工作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内扣0.5分,10个工作日内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1
编制质量(2分) 预算编制准确(1分)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上级专款)总和 1
部门预算审查(1分) 根据市人大财经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1
绩效目标(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2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口0.5分,直至扣完 2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不涉及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1
预算执行(20分) 执行进度(10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按规定及时分配省级财力专项预算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4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央专款 1-未按规定时间在一个月内分配的中央专款规模÷中央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5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3
预算调整(4分) 执行中期评估(4分)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 2
分值
行政成本(6分) 节能降耗(3分)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2
“三公”经费(3分)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3
综合管理(40分) 债务管理(2分) 债务还本付息(2分)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不涉及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2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则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分)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2分)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1-实施计划本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2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2分)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按市级财政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口0.5分,直至扣完 2
决算公开(2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2
绩效评价(10分)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申报绩效目标数量×100% 1
评价层次(2分)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结果报告(2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2
整改完成率(4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3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1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2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2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换算 10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根据市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8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情况 根据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换算 9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附件2
2018年余溪河、陈大溪抗洪抢险工程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作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由分管副局长张奇牵头,局财务、项目管理等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通过查看现场、抽访群众、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现场查看了余溪河、陈大溪各3个点位,抽查访问了项目沿线群众10余人,听取了项目管理人员的汇报,对自评有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分析、了解,衡量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运行是否有可持续性,对余溪河、陈大溪抗洪抢险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核查评价。?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作为抢险救灾工程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开展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确定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审计结算等程序,实施后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达100%。通过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99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评价项目:余溪河、陈大溪抗洪抢险工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评价内容(公式计算结果=x 该项目得分
20分)项目决策 10分)科学决策 必要性(政策依据) 5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5
可行性(政策完善) 5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5
10分)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5
合理性 5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5
10分)项目管理 7分)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3
资金使用 4 资金使用规范 4
3分)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20分)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5
完成质量 5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5
完成时效 5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5
完成成本 5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5
(50分)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适用于经济发展类项目。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
社会效益(可选项)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9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使用效率(可选项)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1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该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可行性充分。
2、项目管理
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合理,资金分配、使用规范,项目执行规范。
3、项目绩效
该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按预定目标完成,实施后综合效益显著,解决了泥石严重堵塞余溪河、陈大溪河道问题,恢复了河道行洪功能,保障了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 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余溪河、陈大溪为沙湾城区的山洪主要行洪通道,建议定期争取安排资金进行疏浚,保证城区安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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