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332/2020-00002
  • 主题分类:
    42,267,278
  • 发布机构:
    来源: 轸溪镇
  • 发布日期:
    2020-05-29
  • 文号:
  • 关键词:
    财政,预算
  • 内容描述: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一)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一)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二、部门概况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根据轸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我镇设11个职能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894.5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17.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4.59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4.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7.3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7.29万元,专项支出111.06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4.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783.53万元,是用于保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1.06万元,是用于保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4.5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17.71万元。主要是因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撤销轸溪乡、龚嘴镇,新组建轸溪镇。(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62万元,占36%;公共安全支出6.00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5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18.18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35.42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407.30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59.12万元,占6%。(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 一般公共服务(1)行政运行(2010301):2020年预算数为261.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2010302):2020年预算数为4.56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员开展日常工作的生活补助,并保障网格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2020年预算数为55.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开展各项工作的经费,如维稳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农业普查工作经费等。2.公共安全支出(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01):2020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安全工作的生活补助,确保我镇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保障安全、维稳日常工作所需资金,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常态化,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0年预算数为44.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死亡抚恤(2080801):2020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遗属人员的抚恤金。(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020年预算数为2.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4.卫生健康支出(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2020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2020年预算数为16.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5.城乡社区支出(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2020年预算数为25.4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社区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2)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20801):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永和村防洪沟隐患治理支出。6.农林水支出(1)事业运行(农业)(2130104):2020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2020年预算数为:216.30万元,主要用于各村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各村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村民服务。7.住房保障(1)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0年预算数为59.1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度无基金预算。支出项目主要永和村永和村防洪沟隐患治理支出。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00万元。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改革。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来我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费用等方面。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0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6.41万元,增长55%。(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2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6台、激光打印机6台。(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年底,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00万元。(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94.5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1.06万元,主要为历年经常性项目、乡镇工作经费项目等。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附件: 1.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4.沙湾区龚嘴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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