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女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沙湾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沙湾区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妇联的地方组织,是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社会群团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沙湾实际。推进全区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区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二)参与制定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三)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全国省、市、区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推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向党委推荐优秀妇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
(五)调查研究我区不同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设,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六)指导和推进全区妇女创业创新,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创业,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等。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七)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八)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九)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思想引领
1.引领妇女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11.2”重要讲话精神、“三八节”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妇联系统落地生根,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2.引领妇女始终与党同心同向。深化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广泛开展“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以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 110 周年为契机,评选一批最美家庭,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建功立业。开展妇联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加强对妇女儿童领域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引导处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引领妇女发扬爱国奉献精神。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爱国奉献精神,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针对疫情形势,持续开展“典型引领齐建功”“牵手服务助就业”“娘家关怀在身边”系列活动,做好抗疫一线女医务人员和女性家属、一线妇女群众的关心关爱工作,评选一批“疫”线最美女性,激励妇女在疫情防控中继续发挥作用。围绕弘扬“四自”精神,引导妇女有序复工复产复耕。大力宣传在抗疫中涌现的优秀家庭和优秀女性,引导全区妇女守护好巾帼抗疫舆论场。
二、服务发展大局
4.引导妇女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巾帼同行”活动,积极争取上级“两癌”救助资金,鼓励妇女参加商业保险,防止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鼓励贫困妇女结合实际发展手工、养殖产业,拓宽致富门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女带头人,鼓励农村妇女发展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组织妇女参与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探索建立基层妇女议事会,畅通妇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途径。开展“绿色家庭”创建和“移风易俗巾帼先行”活动,动员组织妇女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我为农民工家庭办件事”活动,关心关爱女性农民工及家庭。
5.引导妇女助力高质量发展。聚焦区委、区政府“文旅兴区、产业强区”战略部署,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岗·建功新时代”活动,引导全区妇女立足岗位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争作贡献,积极参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创文创卫等重大战略。推进“创业创新巾帼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家政、现代农业、养老护理等技能培训,多形式为妇女群众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开展“垃圾分类、巾帼先行”行动,发动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6.引导妇女参与基层治理创新。依托基层“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借助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司法所等力量,加强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建设,实现社区(村)妇儿维权站点100%覆盖,助推治理体制现代化。线上和线下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平安家庭”“五好家庭” “无毒家庭”等活动,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键对键”线上互动和“面对面”线下服务有机结合,助推治理方式现代化。积极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助推治理格局现代化。
三、注重家庭建设
7.推进家庭文明创建。做好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推荐工作,建立“最美家庭”常态化寻找机制,注重寻找宣传的过程,寻找不同类型家庭典型,吸引更多年轻家庭参与。开展“最美家庭”事迹分享活动,更好发挥“最美家庭”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树清廉清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清廉家风。
8.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家庭、学校、社会联动育人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设一批家教家风实践基地,做实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发展壮大家庭教育专家队伍。实施“父母成长计划”,依托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社会组织等开办家庭教育讲座,开设“幸福家庭课堂”,开展各类亲子活动。
9.探索家庭服务进社区。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妇女微家”,开展科学家教、科学育儿服务进社区活动,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家教和育儿方法。探索家庭服务社区化工作,开展“姐妹互助”“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启动“健康沙湾—母亲行动”,带动家庭成员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四、关注民生福祉
10.全力推动“两纲”达标。积极推动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人力、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组织保证,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对重难点指标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措施跟进,全面开展两纲评估,推动两纲指标如期全面达标。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主要指标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各部门专项规划。
11.用心办好民生实事。认真落实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为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政府民生实事。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利用春节、三八节、六一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送爱到家”“走基层、送温暖”活动,为抗疫一线人员女性家属、孕产妇、困境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精准帮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她们身边。
12.不断完善维权机制。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反家暴联动机制。健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聚焦就业性别歧视、留守儿童保护、困境儿童保障、性侵未成年人和婚姻家庭纠纷等重点问题,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维权“七进”活动。
五、持续深化改革
13.健全“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推动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同级党组织建设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妇联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坚持以带促建,积极探索妇联组织与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工作联抓、活动联办、阵地联建的有效路径,织密建强妇联组织体系,不断增强妇联工作活力。
14.改革区妇联领导机构。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妇联改革,待新冠肺炎抗疫工作结束后,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调整推荐区五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执委候选人,组织召开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至5名挂职、兼职副主席,增强区妇女代表大会和妇联执委会、常委会的广泛性代表性。
15.深化基层妇联改革。实施“改革破难行动”,加强网上妇联建设,加快妇女微家建设,探索在城市楼栋、社区网格、示范基地等新领域、新群体中建妇女小组。加大基层妇联领头雁培养,在村级建制调整中确保“5个100%”。探索妇联执委与社区网格员双向任职工作,开展基层妇联主席、执委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六、坚持党的领导
16.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妇联领导班子、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树牢底线思维,认真梳理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把防范化解风险特别是妇女领域政治安全风险的工作做深入做扎实。
17.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妇联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妇联干部的终身课题,巩固好、坚持好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让初心和使命在妇联党员干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
18.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好妇联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妇联干部教育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好廉政文化进家庭的牵头责任,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助廉活动。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四风”;,营造妇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侵未成年人和婚姻家庭纠纷等重点问题,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维权“七进”活动。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部门概况
区妇联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无独立预算),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行政单位 1个。财政供养人数(即在职人数)2人,事业单位 1个,财政供养人数(即在职人数)2人。其中:在职公务员2人、在职事业2人。离退休人数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公务员 3人、退休事业0 人。实有车辆1辆。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区妇联收入预算总额为66.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9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6.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妇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妇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妇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妇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53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下属事业单位无在职工作人员,2019年在职工作人员2人,增加相应的工资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1万元,占67.35%;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万元,占2.7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54万元,占8.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0.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3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妇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区妇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支出项目主要有全区三八国际劳动妇联节,寻找最美家庭、最美优秀家庭成员、巾帼文明岗创建、妇女创业就业培训、贫困妇女儿童、留守妇女儿童慰问等。
七、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妇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预算安排。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统一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妇联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0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29万元,增长114%。主要是因为2019年预算时单位实际在职人员只有两人,分别在3月、5月、8月有调入人员,中途均有清算相应经费。而2020年预算时实际在职人员为4人,相应办公经费就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妇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部门搬至新办公楼所需购置的办公设施和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区妇联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区妇联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0.9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6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区妇联专项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学习培训,项目1、搬新办公楼所需要办公设施设备采购,2、全区三八节活动项目,3、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学习培训。
九、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