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092/2020-00004
  • 主题分类:
    42,267,278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2020-06-03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公开
  • 内容描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二)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和融合发展。(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

关于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和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促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十)统筹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其中执法职能已划入综合执法局,我局只执行行业监督职能)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沙湾区人民政府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活动。

  (十二)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三)拟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四)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十五)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纪念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提升。

  (十七)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十八)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业余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举办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

  (十九)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区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二十)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宣传、理论研究、技术攻关、科研成果推广和文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规划,培训文化、体育和旅游干部专业人才,建设文化、体育和旅游骨干队伍。

  (二十二)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不再承担相关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十六)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坚持“文旅兴区、产业强区”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加快建设工旅融合示范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融入乐山建设世界旅游重要目的地。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文化

  1铜河家风楼包装布展

  2文旅资源普查

  3理顺全区乡镇文化站工作

  4落实好广播电视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5区图书馆购书

  6做好全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

  7开展各类节庆文化活动

  8全区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设置红外线监控

  二、体育

  1踏水村社区健身中心项目

  2五人制足球场和七人制足球场项目

  三、旅游

  (一)专项工作

  1.2020年文旅发展大会沙湾筹备工作

  2.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特色小镇创建

  3.文旅资源普查

  (二)行业管理

  1.配合监管股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全年无涉旅安全事故,无重大涉旅投诉事件发生,全年旅游投诉结案率百分之百,无旅游生态环境破坏事故发生。

  2. 支持农家乐提档升级,全年完成两到三家星级农家乐提档升级。完成三座旅游厕所新建。

  3.落实“旅十条”政策,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三)项目建设

  加强对涉旅项目服务的力度和深度,按照相关旅游业态创建标准要求。提前介入项目建设,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完成全年7亿元投资任务。

  (四)统计工作

  按照旅游收入和旅游人次分别增长1%的计划,做好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各涉旅企业完成节假日统计和各类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五)旅游宣传

  设立“沙湾文旅”公众号,建立文旅宣传网络阵地。完善旅游宣传手册等资料,做好5.19中国旅游日,旅博会等节会宣传工作。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沙湾区文化馆、沙湾区图书馆、沙湾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76.5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42.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6.51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76.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2.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万元,专项支出362.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6.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5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40.44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职能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6.08万元,占4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2万元,占4.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5万元,占1.8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302万元,占44.64%;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5.86万元,占5.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8.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114.28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33.17万元,主要用于: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02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5.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4.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职能增加。

  支出项目主要有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推进本地节目全覆盖项目、郭沫若故居相关工程及间接经费项目、区老体协竞赛活动及工作经费项目、文旅大会工作经费项目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333.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职能增加。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方面上级主管、同级相关单位、专家学者在公务等活动中产生的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3.52万元,增长199.6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推进本地节目全覆盖基站运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76.5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62.2万元,主要为两馆一站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推进本地节目全覆盖项目、郭沫若故居相关工程及间接经费项目、沫若艺术团维护运转经费项目、市县级野外文物保护和看管员劳务费项目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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