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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11011MB176769/2020-00002
  • 主题分类:
    164,267,278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综合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06-03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
  • 内容描述:
    乐山市沙湾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3、负责实施公路路政巡查;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进行处罚;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

沙湾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负责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权。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继续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制止并进行处罚,依法管理和保护好全区国、省、县、乡公路路产,维护路权。

  2、持续推进“双超”整治专项行动。严格依法依托固定检测站和流动综合执法整治各类超限车辆的严重超限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治超成果。一是加强科技治超资金投入,争取年内完成县道冠(英)福(禄)路19K+100m非现场执法系统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任务;二是完成乐沙大道轴载超限检测站竣工验收,争取早日投入运行,强化乐沙大道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三是完成1台路政流动治超检测车的采购任务,进一步强化路查路检执法力量。四是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密切协作,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政、公安特警依托插旗沟固定治超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工作。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上报超限治理过程中恶意冲关、违法逃检、违法堵路、妨害公务等涉黑涉恶线索,报请区扫黑办严厉打击。五是强化路查路检,有效提升路面管控效果。根据我区货物运输的规律特点,利用流动治超检测车灵活机动的优势,协调武警,武装执法,对企图通过绕行逃避检查的超限运输车主依法严管重罚。

  3、加强上路安全巡查工作,积极做好雨季防汛工作,继续落实汛期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完善救灾预案,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安全度汛和道路安全畅通。

  4、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学习与交流,努力提高队员个人综合素质;补充完善路政执法装备,确保《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在我区贯彻执行,全面提升路政执法新形象。

  二、部门概况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15人,在职14人,其中:公务员4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公务员人员1人、退休事业工勤6人。实有车辆5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路政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520.98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0.98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B6单元格)。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0.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8.9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9.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6万元,专项支出334.6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路政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0.98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路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路政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路政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路政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0.98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25.05万元。主要是因为瑞通人力资源公司支付临聘人员的劳务费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4万元,占1%;交通运输支出482.55万元,占93%;住房保障支出17.19万元,占3%。(对应数据在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对应数据在表1—1)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5.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0年预算数为482.5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7.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路政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6.31万元(对应数据在表3),其中:

  人员经费13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路政大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07万元。主要是因为瑞通公司支付的临聘人员劳务费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8)

  路政大队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0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4.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厉行节约。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4.3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

  单位现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用于5辆公务车日常燃油费及维修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路政大队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71万元,下降1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路政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62万元(对应数据在表8),较上年预算减少44.3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执法人员制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路政大队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路政大队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20.9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34.67万元,主要为采购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服项目、非税安排政务运转工作经费项目、两站一点运转工作经费项目、瑞通公司临聘人员劳务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乐山市沙湾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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