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能是宣传、落实好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制订本镇的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求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部门概况
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后,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共有23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根据福禄镇政府主要职责,我镇设12个职能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办、劳动保障所、安全办、司法所、移民办、村建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以及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福禄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504.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72.05万元。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4.2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04.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2.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5.73万元,专项支出189.2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04.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314.91万元,是用于保障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189.29万元,是用于保障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4.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72.05万元。主要是因为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后,原铜茨乡5村1社区并入福禄镇,且原铜茨乡工作人员均转隶至福禄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72万元,占42.39%;教育支出3.40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2万元,占4.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0万元,占1.71%;城乡社区支出98.47万元,占6.55%;农林水支出583.31万元,占38.78%;住房保障支出83.88万元,占5.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占0.4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项):2020年预算数为576.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一般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5.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开展各项工作的经费,如维稳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农业普查工作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和退休人员党组织活动的开支。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干部职工培训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60.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2020年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数为2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0年预算数为2.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2.7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管理经费支出、网格化服务补助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2020年预算数为35.72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日常经费和人工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583.31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及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公共运行维护经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3.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0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4.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8.52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6.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5.38%。主要是因为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后,原铜茨乡5村1社区并入福禄镇,且原铜茨乡工作人员均转隶至福禄镇。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6.39万元,较上年105.75预算增加120.64万元,增长114.0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所需计算机和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04.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89.29万元,主要为污水处理厂运行费、乡镇工作经费、网格员工作经费、2020年公共运行维护经费、安全员工作经费等五个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乡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事务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级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用于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农业)(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业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