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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中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社会保障机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指导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政策措施,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养和激励政策。牵头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工作,组织贫困劳动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贫困人口就业,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7.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相关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承办区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的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11.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12.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有关方面的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13.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就业创业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全方位服务企业用工。坚持把服务企业用工和促进就业相结合,充分发挥区人力资源市场就业用工服务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企业用工调查,常态化监测全区人力资源和缺工情况,发挥企业用工主体作用,举办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会6场次,累计提供岗位11000个,达成就业意向569人,发放稳岗补贴、职工技能提升补贴254.67万元。二是大力度推进全民创业。加大全民创业宣传,发挥创业对就业的倍增效应,组织185名农民工参加劳务品牌培训,兑现返乡成功创业奖补资金7万元,成功创建“返乡创业园”1个。三是全覆盖开展技能培训。主动适应劳动者和企业需求,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提升、精准扶贫等培训,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开展“定向式”“定岗式”“订单式”培训,全年组织开设培训班23期,就业技能培训756人。四是重点抓特殊群体就业。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扎实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推荐到德胜集团和沙湾区妇幼保健院就业见习57人,发放见习补贴18.22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安置421人,发放补贴407.43万元。申请灵活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1300名,发放补贴722.74万元,实现城乡就业困难家庭动态“清零”。
2.深化社保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密实稳健。一是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我区3592名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是扩面征缴成效明显。加强《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联合多部门开展企业社会保险费稽核行动,全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9810人,征缴各类基金27091元。三是社保待遇稳步提高。按照川人社发〔2019〕17号文件,及时调整我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惠及31400人,发放调待资金2557.5万元。四是基金监督防控有效。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把好基金“进出口”关,定期开展领取养老金人员数据比对,发挥社保费征缴管理联席会议作用,切实加强稽核和欠费追缴,发放企业欠费催缴通知书30份,向法院起诉企业12家。
3.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一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充分运用绩效考核平台开展日常考核,认真完成2019年度考核工作。将招录招聘工作与引进人才相结合,严密组织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人,志愿者39名。二是工资福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做好2234名事业人员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工作,办理调进调出人员工资转移介绍179人,审批死亡丧葬抚恤费14人,办理正常退休人员58人。三是退干工作扎实稳定。新增设机关事业单位成都小组,全区各退干站共开展活动约150场次。
4.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劳动关系管理。严格落实劳动用工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深入开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摸底调查,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受理、调查、认定工伤案件108件,配合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430名申请病退及工伤鉴定职工进行审核。二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以推进“两网化”管理为抓手,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全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4次,检查用人单位20家,共追回农民工资1046万元,涉及劳动者950余人。三是强化纠纷调处力度。开展“仲裁开放月”活动,完成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和仲裁员挂钩联系企业方案,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将调解贯穿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始终,共办理工伤申请280人,参与工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共6案次。四是提高信访维稳质量。切实排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汇办各类信访件,根据办结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切实提高信访质量,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年办理信访答复40件,办结回复率达100%。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沙湾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沙湾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590.7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7.93万元,下降1.79%。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23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6.58万元,占95.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94万元,占4.3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32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05万元,占22.11%;项目支出4147.6万元,占77.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590.7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7.93万元,下降1.79%。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674.27万元,下降34.61%。主要变动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4.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0.94万元,占13.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67.62万元,80.48%;卫生健康支出32.15万元,占0.64%;农林水支出144.38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109.32万元,占2.8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054.41万元,完成预算95.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1.6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48.3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干部档案数字化档案库房改造服务项目未验收。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项):支出决算为18.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及相关设备采购、干部档案收集整理和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已验收但未支付。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47万元,完成预算92.26%。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124.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8.38万元,完成预算44.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变化,人员减少,造成实际支出数小于预算数。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4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贷款人员减少。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9.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7.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3.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77万元,占6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4万元,占30.0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8.42万元,下降52.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7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09万元,增加2.7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70.2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93万元,比2018年减少162.07万元,下降16.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软件人工智能管理设备和软件开发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和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其他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专审用餐、评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1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本部门还自行组织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情况较好,既遵守了厉行节约原则,又基本达到预期项目工作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就业管理事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历史欠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就业管理事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00人,提高本地区就业人数,保障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使用需根据具体目标任务进行倾斜。下一步改进措施: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就业管理事务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5 | 执行数: | 45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城镇新增就业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 |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城镇新增就业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城镇新增就业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 |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城镇新增就业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 |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城镇新增就业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 |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城镇新增就业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 | |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 | | |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21.82万元,执行数为202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34498人,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补贴214234人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21.82 | 执行数: | 2021.82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21.82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补贴,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补贴 | 实际完成目标100%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34498人,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补贴214234人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34498人,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补贴214234人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34498人,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补贴214234人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34498人,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补贴214234人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支付2021.82万元 | 支付2021.82万元 | 支付2021.82万元 | 支付2021.82万元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3)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历史欠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1万元,执行数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历史欠费,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历史欠费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1 | 执行数: | 191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1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征地农转非历史欠费问题 | 实际完成目标100%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历史欠费 | 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历史欠费 | 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历史欠费 | 征地农转非人员医疗保险历史欠费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支付191万元 | 支付191万元 | 支付191万元 | 支付191万元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4)困难群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3.65万元,执行数为10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困难群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困难群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3.65 | 执行数: | 103.65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3.65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困难群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实际完成目标100%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困难群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完成困难群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完成困难群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完成困难群众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支付103.65万元 | 支付103.65万元 | 支付103.65万元 | 支付103.65万元 |
| 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五)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23万元,执行数为40.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0.23 | 执行数: | 40.23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23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实际完成目标100%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完成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完成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完成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代缴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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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支付40.23万元 | 支付40.23万元 | 支付40.23万元 | 支付40.23万元 |
| 效益指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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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无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开展公招、遴选、选调、定向招考笔试、职称考试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3个中心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3个中心其他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社保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信息化建设(项):干部档案数字化档案库房改造服务项目。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项):指仲裁机构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所属单位项目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属各单位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局属各单位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部门相关项目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扶贫项目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贷款贴息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中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社会保障机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指导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政策措施,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养和激励政策。牵头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工作,组织贫困劳动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贫困人口就业,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7.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相关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承办区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的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11.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12.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有关方面的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13.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区人社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正股级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核定工勤编制1名,核定参公编制5名,核定事业编制6名。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
区社保中心核定参公编制为15名,其中:主任1名;核定工勤编制5名。
区就促中心核定参公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核定工勤编制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23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6.58万元,占95.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94万元,占4.36%。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32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4.41万元,占94.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24万元,占5.0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绩效目标制定方面,本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估,编制了整体绩效目标,将部门预算和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围绕部门职能职责、人社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工作任务,科学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工作任务,细化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等绩效指标值。
预算支出控制和执行动态管理方面,本部门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动态监控,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确保机关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压缩一般性支出,实现开源节流、厉行节约。
预算完成情况方面,本部门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收入总数1177.05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编制准确率为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及时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改、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单位预算调整、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中,以使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更加科学、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整体情况较好,专项资金严格专款专用,保证了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存在问题。
节能降耗方面,还需进一步减少办公场所水、电、气。二是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编制,还需改进测算方式,科学编制。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办公设施日常运转方面,严格贯彻落实《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公共机构节电等五项节能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节电、节水、节气、公务车辆节油和办公用品节支管理,进一步加强设施巡检、维修、维护等工作,提高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二是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内容、规模、验收、质保等实际情况,科学测算政府采购项目当年支出数,编入当年预算,避免跨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一年预算,而造成预算执行率低,以及影响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准确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