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2月9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四川省县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规定》,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机构为“六委二室”,即办公室、信访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人大机关法人为“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总编制17个,其中行政编制15个,机关工勤编制2个。
机关现有在职人员43人,其中:行政41人,工勤人员2人。另外,经人事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085.7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8.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5.7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8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21.07万元(人员经费569.67万元,公用经费151.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64.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5.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转、完成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评议和机关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人大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5.7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8.1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较上年增加了12人,公用经费由原来的1.4万元调增为了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1.37万元,占8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万元,占6.92%;卫生健康支出25.24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84.06万元,占9.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60.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8.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1年预算数为62.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监督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开展学习、调研以及宣传工作,着力推进人大各委室工作顺利开展;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培训、调研活动,将代表履职落到实处;用于组织专家对全区预决算进行专业调研和审查。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3.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4.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1.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8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将接待安排在机关食堂。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人大调研、执法检查、代表活动及外区县到沙湾考察学习等方面住宿费、用餐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的洗车费、过路费等在公用经费中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1.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7.82万元,增长46.1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85.7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64.7万元,主要为代表活动经费项目、老干部工作经费、人大监督、人大会议经费、机关食堂运行经费、市区镇三级代表换届选举、人大联网监督运行费、机关院内办公设施维修维护、办公楼租赁等。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