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部门整体绩效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预算公开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乐山市沙湾区政协机关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政协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二)组织实施政协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决定、决议,并负责办理、落实的督查工作。(三)负责委员调查、研讨、视察、参观、座谈等活动的协调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服务。(四)负责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方针政策和区政协重要工作活动的宣传报道,调查研究,收集反映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供领导参考。(五)联系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其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六)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和经费、财产管理工作。(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机构调整。(八)负责承办区委以及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联合制发的《2021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区政协机关2021年主要工作是:开展全会协商1次,常委会协商3次,专题协商4次,主席会协商4次,视察监督1次。
二、部门概况
区政协机关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根据乐沙委发[2001]30号文件规定内设机构6个。为: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办公室;专门委员会5个,即:经济建设委员会、提案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学习文史教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建设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政协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沙湾区政协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 723.0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3.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23.03元,其中:基本支出590.63万元(人员支出463.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6.92万元),项目支出132.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政协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3.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协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政协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政协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0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2.78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53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3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20.9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69.32万元,占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46.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全会、常委会、协商会等会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委员开展各类调研视察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2021年预算数为87.5万元,主要用于:委员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各方面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9.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9.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政协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0.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沙湾区政协机关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政协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化。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均没有安排经费。
2.公务接待费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降低接待费用。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政协领导及兄弟区县政协来沙考察调研学习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管理全部交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沙湾区政协机关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0.86万元,增长91%。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政协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新增设专委人员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政协机关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沙湾区政协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23.0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2.4万元,主要为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参政议政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