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682/2021-00002
  • 主题分类:
    42,267
  • 发布机构:
    来源: 太平镇
  • 发布日期:
    2021-02-16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编制
  • 内容描述: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目录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部门概况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十、名词解释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1)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主要工作

紧扣沙湾“文旅兴区、产业强区”发展主线,围绕“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将940万建设资金,用于扩大标准化育苗基地250亩、延长产业链增强加工能力、提升品牌建设和科技支撑力量等。整合中药材主导产业优势,争创“沙湾川佛手-柔毛淫羊藿”省级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坚定以旅兴农、以农促旅的发展思路,提升醉花谷、沫水桃源、蜀景园观光农场等乡村旅游品牌,做大乡村文化旅游。大力发展红果参、水晶樱桃等特色果蔬,在罗一醉花谷岩壁上、绿化佛手柑主题公园等修建特色民宿,形成一批集采摘、餐饮、住宿于一体的休闲农庄。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以分类分片工作思路推动相对贫困试点工作开展。做好连乐铁路、乐西高速、沙太路、沙谭路、福谭路等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工作,确保沙太路、沙谭路今年建成通车,其它项目顺利推进。加强水、电、气、排污等基层建设,切实解决老百姓生产生活难题。新改扩建通村通组路20公里,投入3000万修建大沟口—原玉禅村村委会—罗一村醉花谷园区环线路17公里,完善乡村旅游公路网。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太平镇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财政供养人数(即在职人数)65人,其中:在职公务员23人、参公人员0人、在职事业(工勤)42人。离退休人数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公务员31人、退休事业(工勤)7人。实有车辆 3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太平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912.2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18.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12.2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1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65.66万元(人员经费1175.55万元,公用经费190.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46.6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2.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365.66万元,是用于保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46.61万元,是用于保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2.2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18.09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28万元,占37.51%;公共安全支出8.4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5万元,占4.36%;卫生健康支出29.03万元,占1.52%;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占0.2%;城乡社区支出432.46万元,占22.61%;农林水支出551.81万元,占28.86%;住房保障支出86.14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55.5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镇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3.92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员开展日常工作的生活补助,并保障网格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7.81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98万元,主要用于:太平镇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安全工作的生活补助,确保我镇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保障安全、维稳日常工作所需资金,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常态化,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8.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遗属人员的抚恤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6.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垃圾清运、保洁支出,使社区环境卫生整洁、道路清洁,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94.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社区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草坝村拟创建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编制村规划。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谭坝片区新建一个临时农贸市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1年预算数为55.1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环境治理、环卫工人劳动报酬的项目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双星村应急抢险工程项目和边坡治理工程。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集镇管理经费和集镇道路整治维修。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51.82万元,主要用于各村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各村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6.1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5.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0.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2.8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支出项目主要有双星村应急、边坡治理工程、集镇道路维修、谭坝社区农贸市场建设经费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1万元,增长(下降)63.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开支。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我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费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8.29万元,下降26.43%。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912.2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46.61万元,主要为网格化服务管理、草坝村村制规划经费、集镇管理、边坡治理工程、双星村应急抢项目、集镇道路维修、谭坝社区农贸市场建设经费等。

十、      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