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乐山市沙湾区政协机关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政协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二)组织实施政协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决定、决议,并负责办理、落实的督查工作。(三)负责委员调查、研讨、视察、参观、座谈等活动的协调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服务。(四)负责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方针政策和区政协重要工作活动的宣传报道,调查研究,收集反映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供领导参考。(五)联系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其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六)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和经费、财产管理工作。(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和机构调整。(八)负责承办区委以及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联合制发的《2018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区政协机关2018年主要工作是:开展常委会协商4次,专题协商4次,主席会协商4次,民主评议区市场监管局,听取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各1次,完成区委及上级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政协机关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根据乐沙委发[2001]30号文件规定内设机构6个。为: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办公室;专门委员会5个,即:经济建设委员会、提案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学习文史教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建设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政协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区政协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533.3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33.3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政协机关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3.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协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371.35万元,是用于保障政协机关及内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162万元,是用于保障政协机关及内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政协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3.3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6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进增加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71万元,占85.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3万元,占7.96%;住房保障支出35.20万元,占6.6%;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46.71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2018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机关召开政协专门会议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8.8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5.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政协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区政协机关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政协机关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9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7.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18年区政协机关无此类预算。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政协领导及兄弟区县政协来沙考察调研学习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用于政协机关公务用车油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政协机关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7.3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4万元,下降7.8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政协机关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政协机关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区政协机关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33.3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62万元,主要为机关办公楼维修维护项目、政协会议项目、老干部活动经费项目、六委一室经费项目、政协考察经费项目、政协委员培训经费项目、政协乡镇联络站经费项目、中秋茶话会项目、政协委员经费项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指各级政协召开政协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2.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
附件:区政协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