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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月1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一)主要职能: 4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7
二、 机构设置 14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5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7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9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2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4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5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3
第四部分 附件 39
第四部分 附表 46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6
二、 收入决算表 46
三、 支出决算表 46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6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6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6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6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6
十、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6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和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促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10、统筹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沙湾区人民政府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活动。
12、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3、拟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4、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15、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纪念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提升。
17、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18、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业余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举办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
19、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区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20、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21、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宣传、理论研究、技术攻关、科研成果推广和文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规划,培训文化、体育和旅游干部专业人才,建设文化、体育和旅游骨干队伍。
22、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5、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不再承担相关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26、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坚持“文旅兴区、产业强区”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加快建设工旅融合示范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融入乐山建设世界旅游重要目的地。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文化方面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提升公共文化载体建设。有序推进民生工程,沙湾区三馆一站(区文化馆、区沫若图书馆、郭沫若纪念馆及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均免费向群众开放,持续为群众提供书刊借阅、讲座、文艺培训、电影放映等公益性文化服务,形成了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稳步实施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启动区沫若图书馆、区文化馆设施设备采购工作,丰富各功能室功能,为21个社区配发了音响、小蜜蜂扩音器、电子琴、二胡和竹笛等文化器材、设备。至此,全区已实现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器材、设备的全覆盖。
(2)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深入挖掘沫若文化资源,积极打造文化品牌,丰富百姓的文化生活,保证群众精神生活需求。开展了全民阅读、群众文艺演出、家风楼作品征集、世界遗产日、艺术创作交流、书画摄影展览、文化培训等活动。
2、非遗保护和传承
积极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非遗与各大节假日活动相融合,让非遗走进百姓生活,让非遗进社区、进校园,开设非遗知识讲座和体验日活动。开展了非遗资源普查,新增18个非遗项目。
3、文博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完成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公布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的雕刻制作。二是增强防火宣传。对区境内的文博单位、文保宗教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防火单位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并进行了“三定三禁”的宣传,明确了责任主体。并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三是开展文物复核。完成“四川省2019年不可移动文物点核查工作”,完成了“三普”消失文物点的撤销工作。
4、广播电视工作保障有力
通过大力实施广播电视脱贫攻坚项目,区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达到有效提升,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8.99%,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收看电视收听广播难的问题,实现74个行政村广播室做到了制度上墙、规范运行、功能发挥、基本建成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5、发扬传承沫若文化
(1)整合文化资源。对郭沫若家风家训进行收集、整理和调查研究,出版了《南丝路铜河家风家训文化研究》。完成了铜河家风楼和“铜河十大风景文化艺术墙”的装置与设计。落实好四川省文旅资源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新增18个非遗项目,包括开秧门、福禄干巴牛肉、烙画、太平豆腐干、四峨牛儿灯等。
(2)创新文化载体。邀请专业团队打造《少年郭沫若》音乐舞台剧并在全省旅发大会期间成功上演,该剧以郭沫若成长的心路历程为主线,将郭沫若青少年时期在家乡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故事搬上了舞台,并在剧中融入了郭家家风家训、教育理念等中华传统优良文化,获得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填补了沙湾文化演艺事业的空白。
6、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有序
认真履行文化市场领域监管职能,文化监管队伍综合素质逐步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制定了实施方案,坚持联合执法,由区文体旅局牵头,联合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沙湾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常态化开展巡查执法,力争达到1+1>2的工作效益。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区文体旅局投入资金1万余元,对全区文化娱乐市场标识标牌等进行统一设计更换,为了确保集中整治行动达到预期效果,对专项整治工作多次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 将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召开会议、约谈业主、组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发布信息等形式,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引导居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 42台次市场监管执法人员1139人次,歌舞娱乐场所226家次,检查网吧64 户次,检查游艺游戏厅3户次,酒吧10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移送其他相关部门线索2条,检查中发现有3家经营场所存在销售过期食品行为,由综合执法局现场扣押过期酒水,立案查处3起,共处罚金2500元。发放张贴公告6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温馨提示40余份;要求各营业场所主动降低音量,杜绝噪音扰民。经突击检查、暗访和巡查,目前,我区文化市场秩序总体良好,未发现超时、超范围经营的情况,未发现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对全区网吧、书店、KTV、印刷企业等行业进行全面托底并建档立案,建立健全了全区文化市场、公共文化服务、文物安全问题台账,并对其进行规范提升。年进行各类检查1060余次,有效规范了文化市场切较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规范了企业经营秩序,实现了行业安全有序发展。并且进行“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落实上级“扫黄打非”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
体育方面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取消了1月31日“体彩杯”迎春千人生态健身跑活动;二是全面关闭各类民办体育健身场所,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督查;三是暂停绥山中学女子排球队训练工作,并向其发放了酒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四是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疫情缓解后按要求部署体育场所恢复开放。
2、加强健身设施监管,做好健身设施更新工作
一是通过两周实地查看,合理规划,按照轻重缓急,按时完成2020年我区体育健身工程方案,落实今年器材更新34个点位,由市体育局统一招标安装实施;二是迅速部署,5月份组织开展了城乡群众健身设施安全大排查活动,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了健身设施属地管理职责。
3、强力推进体育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协调,积极推进踏水镇踏水村社区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基础施工预计年底完工;二是通过实地勘察,加强指导,多次调整,完成了大渡河骑游绿廊沙湾段标识标牌系统设计方案,年底前完成挂网采购安装实施;三是完成沙湾区铜河路北段、太平镇沫江社区两个五人制社会足球场建设工作;四是督促指导太平镇政府完成“谭坝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建设工作。
4、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隆重举办了2020年沙湾区“全民健身日”暨“百城千乡万村”、“万步有约”系列赛事活动、2020四川省文旅发展大会滑水表演及自行车骑游活动、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趣味体育活动、气排球公益培训、健身气功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及群众体育引领员培训等活动,积极组队参加乐山市第二届老运会,代表乐山市参加四川省老年人广场舞比赛。
5、积极备战省十四运和省十届残运会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了我区承办参加省十四运青少年女子排球备战工作会,做好并完成了乙组(绥山中学)、丙组项目布局,迅速启动了备战训练工作,督促承办学校积极开展注册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和指导区残联,启动了我区备战省十届残运会工作,为承办选材、组队、训练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6、有序推进体育场地普查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
一是实地调查,于5月底全面完成了全区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通过普查,进一步掌握了我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58平方米);二是按照省市安排,5月28日率先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培训,于2020年7月完成3个城镇、3个乡村648份问卷调查工作。
7、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体育行业安全监管
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游泳场所安全监管。认真贯彻省市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举办了两期游泳场所安全工作培训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明查暗访实地检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业主安全意识,强化了业主安全责任,确保了游泳场所安全。
旅游方面
1、把责任扛在肩上,切实抓好疫情防控不动摇
沙湾区坚决落实中、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疫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全面叫停区内文旅活动,关停全部景区、文化娱乐场所,要求旅行社停止组团,并对往来游客进行全面摸排,在疫情爆发期间我区无一例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事件发生,全区无一例新冠病例,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在疫情缓解后,严格执行中省市有关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开放要求,增添人员设备,全面执行网上预约、限流进入、实名扫码等要求,切实将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到了实处。
2、把发展抓在手上,切实抓好产业发展不减力
加快推进10个“挂图作战”重点文旅项目,截止10月共实现投资6.4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90%;全力筹备2020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戏剧小镇如期对外开放,获得与会嘉宾好评;完成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共普查资源点1102个,其中新发现的铜河睡佛最佳观景地、硝斗岩天坑等资源在省内外引起巨大轰动;包装入库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5.2亿元,拟争取专项债资金4.08亿元。国庆黄金周期间我区共接待游客30.2万人次,实现综合旅游收入26.4亿元,已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文旅市场正在加速重启。
3、是把创建记在心上,切实抓好品牌创建不放松
区政府安排天府旅游名县创建辅导单位采购资金80万元,全力支持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申报工作,赴省文旅厅进行创建汇报;加快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拟于11月底迎接省市验收;启动沫若戏剧小镇A级景区创建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3A级景区创建工作,2021年启动4A级景区创建工作;利用纳入省级全域研学示范县契机,加快全区研学旅游体系建设。邀请四川省旅游学会、中景旅联、博创云途等机构就铜河睡佛、硝斗岩天坑等地进行调研,筹划规划编制事宜,为下步科学开发提供依据。
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沙湾区文化馆
2. 沙湾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60.16万元、支出总计931.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23.27万元,下降53.91%、支出总计减少998.08万元,下降51.73%。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人员调整。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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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96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9.79万元,占85.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37万元,占14.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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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93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3万元,占25.84%;项目支出690.72万元,占74.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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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0.16万元、支出总计931.3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23.27万元,下降53.91%、支出总计减少998.08万元,下降51.73%。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人员调整。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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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4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48.24万元,下降55.8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人员调整。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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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47万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8.31万元,占8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5万元,占4.98%;卫生健康(类)支出29.64万元,占3.96%;住房保障(类)支出43.47万元,占5.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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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49.24,完成预算100%。其中:
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32.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1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支出决算为1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 支出决算为2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电视(项):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7.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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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的保留车辆未纳入公务用车范围内。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85万元,增长96.86%。主要原因是2020年旅发大会产生一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30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美麟控股公司餐费0.07万元,接待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餐费0.07万元,接待四川旅游学会专家餐费0.16万元,接待成都途运集团考察餐费0.03万元,接待成都途运集团考察工作餐0.01万元,接待四川省旅游协会住宿费0.36万元,接待中景旅联餐费0.06万元,接待费金口河结对帮扶人员0.1万元,接待常州一行书画交流餐费0.34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2.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万元,比2019年减少40.23万元,下降72.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人员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沙湾区老干中心门球场改建工程、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推进本地节目全覆盖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峨沙康养走廊沿线旅游标识标牌、乐山市沙湾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落实资金、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部门决算填报、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完成。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星级农家乐奖励经费”、“沙湾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老干中心门球场改建工程”、“2020年乐山市全民阅读活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春节期间系列文化活动”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星级农家乐奖励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沙湾区21家星级农家乐提升品质,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力大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旅游餐饮业消费升级,为农旅融合打好坚实的基础。
(2)沙湾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68万元,执行数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摸清我区文旅资源家底,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旅游规划、产业发展等工作做铺垫、打基础。
(3)老干中心门球场改建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8万元,执行数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沙湾区老干中心门球场改建,改善沙湾体育场地设施,为体育活动赛事开展提供保障,提升体育竞技水平,改善群众体质。
(4)2020年乐山市全民阅读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7万元,执行数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丰富了我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对提升全区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修养有着重要作用。
(5)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春节期间系列文化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27万元,执行数为13.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春节期间的文化活动,弘扬沫若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星级农家乐奖励经费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4 |
执行数: |
54 |
其中-财政拨款: |
54 |
其中-财政拨款: |
54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21家星级农家乐奖励经费支出 |
完成21家星级农家乐奖励经费支出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星级农家乐奖励个数 |
21个 |
21个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1年内 |
1年内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 |
推动沙湾区21家星级农家乐提升品质 |
推动沙湾区21家星级农家乐提升品质 |
项目完成指标 |
群众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9% |
99%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沙湾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68 |
执行数: |
12.68 |
其中-财政拨款: |
12.68 |
其中-财政拨款: |
12.68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资源普查,通过省级、市级评审会 |
完成资源普查,通过省级、市级评审会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源点 |
1102个 |
1102个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一年 |
一年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通过资源普查,充分发现沙湾区现有资源点,增强沙湾区景区景点,优良资源点的知名度,使沙湾人民更好的了解沙湾 |
通过资源普查,充分发现沙湾区现有资源点,增强沙湾区景区景点,优良资源点的知名度使沙湾人民更好的了解沙湾 |
项目完成指标 |
群众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沙湾区老干中心门球场改建工程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88 |
执行数: |
1.88 |
其中-财政拨款: |
1.88 |
其中-财政拨款: |
1.88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沙湾区老干中心门球场改建工程设计费的支付 |
完成沙湾区老干中心门球场改建工程设计费的支付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门球场数量 |
1个 |
1个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1年内 |
1年内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 |
改善沙湾体育场地设施,为体育活动赛事开展提供保障,提升体育竞技水平,改善群众体质。 |
改善沙湾体育场地设施,为体育活动赛事开展提供保障,提升体育竞技水平,改善群众体质。 |
项目完成指标 |
群众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9% |
99%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2020年乐山市全民阅读活动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7 |
执行数: |
14.7 |
其中-财政拨款: |
14.7 |
其中-财政拨款: |
14.7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成功举办“书香之城·文化乐山”2020年乐山市暨沙湾区全民阅读活动 |
完成21家星级农家乐奖励经费支出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活动场次 |
1次 |
1次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1年内 |
1年内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 |
丰富了我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对提升全区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修养有着重要作用。 |
丰富了我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对提升全区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修养有着重要作用。 |
项目完成指标 |
群众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以上 |
95%以上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春节期间系列文化活动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27 |
执行数: |
13.27 |
其中-财政拨款: |
13.27 |
其中-财政拨款: |
13.27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在全区8个乡镇举办“三下乡”公益基础惠民活动15场次 |
在全区8个乡镇举办“三下乡”公益基础惠民活动15场次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化活动场次 |
15场 |
15场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效 |
1年内 |
1年内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 |
春节期间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春节期间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项目完成指标 |
群众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反映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电视(项):指反映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 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其他旅游发展基金支出(项):反映其他方面旅游发展基金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指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指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属于行政单位,是主管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事业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和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促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10、统筹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沙湾区人民政府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活动。
12、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3、拟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4、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15、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纪念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提升。
17、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18、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业余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举办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
19、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区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20、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21、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宣传、理论研究、技术攻关、科研成果推广和文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规划,培训文化、体育和旅游干部专业人才,建设文化、体育和旅游骨干队伍。
22、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5、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不再承担相关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26、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坚持“文旅兴区、产业强区”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加快建设工旅融合示范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融入乐山建设世界旅游重要目的地。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总编制23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14个。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11人;离退休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为96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9.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0.3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为93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4万元,项目支出690.7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按照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部门决算填报、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在严格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我单位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积极主动作为,在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了机关有序运行。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进行。客观的反映了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按规定和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了部门决算、部门预算等信息。我局在认真梳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问题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预算相关制度,提高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精细化准确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改进预算相关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运行,严格按“新预算法”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管控执行力度,增强支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合理调配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突出保障重点。
(三)存在问题。
预算调整执行、决算编制工作有待完善,一些上级项目进展稍缓慢,导致资金拨付缓慢,项目也存在跨年度实施,对于追加的项目支出有待进一步细化。
(四)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