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1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9
第四部分 附件 34
附件1 34
第五部分 附表 4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0
二、收入决算表 40
三、支出决算表 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0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主要职能。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一是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二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稳住农业基础。稳定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完成大春播种1.37万亩;全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出栏生猪7000余头,并引进新希望年出栏15万头生猪智慧养殖项目,打造现代生猪一体化养殖产业园区。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成功申报寨子村为中省级集体经济扶持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7万元以上。
2.做强特色产业。成功创建“市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并加快提档升级。着力做优特色农业,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大户11个、合作社7个,流转土地1000余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樱花、紫薇、银杏、桂花等名贵花木13000余亩,猕猴桃、车厘子、葡萄、李子等特色水果2000亩,茶叶2000余亩,黄精、白芨、白术等中药材600余亩。
3.促进文旅融合。扎实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铜河睡佛”相继被新华网、四川新闻网等新闻媒体转载,万坪村被授予“铜河睡佛最佳观景地”牌子。积极对接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全面规划升级打造“杏林秘境”“世外花乡”项目,推动高山区域康养休闲+民宿、田园观光+民宿产业加快发展。
4.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完成万杨路提档升级3.2公里,硬化月亮湾到刘沟口的道路5公里,打通月亮湾到土鸡沟的断头路。实施金牛村、万坪村、寨子村公共饮水项目,解决2800余名群众饮水难的问题。
5.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整治了轸溪社区农贸市场和友谊桥;扎实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新(改)建农村户厕253户,村级垃圾分类处理及有效处理率均达100%,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达到60%;全域优化农村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成功入选四川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实施“绿美沙湾”行动,双山村入选首批国家级森林乡村;零容忍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完成用地现状和合法性举证、调查254户。
6.用心擦亮生态底色。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常态化开展露天秸秆焚烧、峨轸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严肃处理露天(秸秆)焚烧行为12起,督促7家企业配备冲洗设备,出动洒水车260余车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切实发挥9名镇级河长、7名村级河长的监管巡查作用,定期清理河面漂浮物,水资源环境持续好转。加强畜禽污染防治,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均达到100%。
7.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力推进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530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对标补短”工作,全力做好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障扶贫等政策落实,70%的贫困户实现了就近务工和自主发展产业;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整治活动,300余户贫困户房前屋后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全面推进动态监测动态帮扶,无返贫和致贫人群。顺利通过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8.牢牢兜住基本民生。用心完成10项民生实事,群众生活更加方便舒心;用好公益性岗位,实现32名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高效、精准、规范为980余名群众落实好低保、高龄、特困、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社会保障政策,完成新一轮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工作;加强文体建设,积极开展扶贫演出、重阳节文体演出活动10余次,被评为第五届“万步有约”全国优秀健走单位;优化整合敬老院,妥善做好19名老人安置工作。
9.统筹发展公共事业。全力做好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工作,推动品质教育,轸溪学校荣获区教学质量一等奖,家馨幼儿园荣获区学前教育综合评估一等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轸溪村、金牛村申报省级卫生村;全覆盖走访351名退役军人,完成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全面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去年增长8.6%;切实抓好农村非法小庙清理整顿工作。
10.全力应对疫情大考。疫情肆掠蔓延期间,扎实做好设卡守点、人员集聚劝导、重点地区返轸人员排查、环境卫生整治、防控知识宣传和舆情应对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实现“三零”目标。转入常态化阶段后,迅速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协助辖区内企业解决运输、原材料等问题6个,招聘农民工50余人,帮助茶农销售茶叶2000余斤,增收10万余元。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坚持每天摸排外来人员信息,分级分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1.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全面完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99个组减至61个,减幅38.4%;扎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培育中心村2个、特色村5个;依法依规高质量完成村(居)委换届各项工作,高票选举产生33名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新班子迅速进入角色,立规矩、凝人心、谋发展,呈现出人心稳、民意顺、社会安的良好局面。
12.筑牢和谐稳定基石。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理相关遗留问题,做好“心连心”热线办理,全年心连心热线下降35%、信访量下降30%;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等行动,排查整治隐患42个,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积极开展防汛演练,积极承办“天府行动—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成3处水毁工程建设,对11个山洪灾害点、8个地质灾害点进行密切监测,全镇实现安全度汛。
13.全力推进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持续压减三公经费,较去年下降30%;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扶贫及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和管理;落实水、电、气、油、办公用品五项节约节能制度, 大力创建“节约型机关” 。
14.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始终把服务人民贯穿于履行政府职责的全过程,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水平。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采取“集中受理、分类办结、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高效办结便民事项1121件,民生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
15.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力以赴做好“七五”普法收官之年的普查宣传工作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0余件,办结满意率达100%。
16.我们全力支持政协、武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协联络站等场所,积极组织民兵参与疫情防控和抗洪抢险任务。工会、共青团、科协等工作呈现新亮点。妇联、工商联、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根据轸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我镇设11个职能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15.82万元、支出总计1,463.9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9.03万元,增长11.87%,支出总计增加383.16万元,增长35.4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本年疫情工作需要,总收支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21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5.60万元,占98.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万元,占20.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46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97万元,占63%;项目支出543.95万元,占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15.82万元、支出总计1,463.9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9.03万元,增长11.87%,支出总计增加383.16万元,增长35.4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本年疫情工作需要,总收支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5.1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592.28万元,增长73.3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疫情工作需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38.70万元,占38.48%;公共安全支出(204)1.82万元,占0.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33.48万元,占2.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56.19万元,占4.01%;卫生健康支出(210)16.91万元,占1.21%;城乡社区支出(212)82.77万元,占5.91%;农林水支出(213)612.85万元,占43.77%;住房保障支出(221)57.31万元,占4.0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0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5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10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69.73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01):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支出决算为3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行政单位离退休(01):支出决算为7.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4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2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2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01):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15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支出决算为27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06):支出决算为17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5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9.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占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9万元,增加57.4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疫情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81人次,共计支出0.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组来镇工作检查、考察、调研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3.8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4万元,比2019年增加25.44万元,增加46.8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疫情工作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预算法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编制预决算、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有效,资金使用社会效益良好,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为“良”。根据本级财政要求,本部门今年对照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自行梳理,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工作经费”,“大渡河生态修复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经费”,“G348线廊道提升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乡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00万元,执行数为5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20年乡镇工作经费工作。
(2)大渡河生态修复项目乔木植物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9.60万元,执行数为35.00万元,完成预算的70.56%。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大渡河生态修复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3)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2.00万元,执行数为5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工作。
(4)G348线廊道提升项目乔木植物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90万元,执行数为48.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G348线廊道提升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5)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0万元,完成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乡镇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5.00 | 执行数: | 5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00 | 其中-财政拨款: | 55.0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证全镇在安全、环保维稳、防汛减灾、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支出。 | 2020年确保了全乡在安全、环保维稳、防汛减灾、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的支出,完成了全镇的各项任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 | 经费550,000.00元 | 经费550,0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2020年乡镇工作经费 | 完成2020年乡镇工作经费工作 | 完成2020年乡镇工作经费工作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上级主管部门满意 | 上级主管部门满意 | 上级主管部门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大渡河生态修复项目乔木植物采购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9.60 | 执行数: | 3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9.60 | 其中-财政拨款: | 35.0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大渡河生态修复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 完成大渡河生态修复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 | 经费496,000.00元 | 经费350,0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大渡河生态修复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 完成大渡河生态修复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 完成大渡河生态修复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经费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2.00 | 执行数: | 5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52.0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工作 | 完成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 | 经费520,000.00元 | 经费520,0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工作 | 完成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工作 | 完成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工作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G348线廊道提升项目乔木植物采购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8.90 | 执行数: | 48.9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90 | 其中-财政拨款: | 48.9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G348线廊道提升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 完成G348线廊道提升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 | 经费489,000.00元 | 经费489,0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G348线廊道提升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 G348线廊道提升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 G348线廊道提升项目乔木植物采购工作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0.00 | 执行数: | 1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工作 | 完成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 | 经费1,000,000.00元 | 经费1,000,0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完成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工作 | 完成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工作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反映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反映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反映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反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体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包括施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包括施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指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指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其他支出。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2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包括施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
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2020年)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根据轸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我镇设11个职能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一)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人员概况。2020年编制人数为50人,其中行政编制为23人,事业编制为27人。年末实有人数共有45人,实有行政人员为19人,事业人员为26人,实有聘用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本单位2020年财政总收入1,21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5.82万元,占比100.00%。
(四)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本单位2020年总支出1,463.9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9.84万元,占比20.48%。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根据区财政统一口径,编制年初预算。通过预算为党委、政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资料,合理安排支出,保证了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绩效目标进行梳理和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支出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二)执行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我镇严格执行财政分类改革政策,细化财政预决算,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认真管理监督专项资金收支使用,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了全镇财政正常运转。
镇财政所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未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同时,切实落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大公用经费支出的控制力度,重点加强了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等“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镇财政所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内部控制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保密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并公开上墙。在严格执行区政府下发的有关财务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资金监管制度、财务会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单位对于各项开支票据的合法性、正确性都要进行审核,做到手续齐备,规范有序,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收支。
(四)整体绩效。
1、稳住农业基础。稳定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完成大春播种1.37万亩;全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出栏生猪7000余头,并引进新希望年出栏15万头生猪智慧养殖项目,打造现代生猪一体化养殖产业园区。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成功申报寨子村为中省级集体经济扶持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7万元以上。
2、做强特色产业。成功创建“市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并加快提档升级。着力做优特色产农业,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大户11个、合作社7个,流转土地1000余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樱花、紫薇、银杏、桂花等名贵花木13000余亩,猕猴桃、车厘子、葡萄、李子等特色水果2000亩,茶叶2000余亩,黄精、白芨、白术等中药材600余亩。
3、促进文旅融合。扎实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铜河睡佛”相继被新华网、四川新闻网等新闻媒体转载,万坪村被授予“铜河睡佛最佳观景地”牌子,积极对接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全面规划升级打造“杏林秘境”“世外花乡”项目,推动高山区域康养悠闲+民宿、田园观光+民宿产业加快发展。
地综合整治试点乡镇,双山村入选首批国家级森林乡村。零容忍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完成用地现状和合法性举证、调查254户;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万坪村移民后扶项目,完成万杨路提档升级、月亮湾到刘沟口的道路硬化,打通月亮湾到土鸡沟的道路。
4、着力提升治理水平。扎实推进轸溪村、双山村市级文明村创建,万坪村等5个村区级文明村创建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理相关遗留问题,做好“心连心”热线办理,全年心连心热线下降35%、信访量下降30%;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等行动,排查整治隐患42个,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积极开展防汛演练,积极承办“天府行动—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成3处水毁工程建设,全镇实现安全度汛。
此外,我们不断加大对人大、政协、武装、统战、群团工作领导和支持力度,认真办理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40余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协联络站、退役军人活动中心、人大之家等场所,积极组织民兵参与疫情防控和抗洪抢险任务。其他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四、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财政预算和支出执行中,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思想,压缩一般性开支,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同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建设的投入,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安逸、舒适的居住环境。
(五)存在问题。
1、收入来源单一,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拨款。而社会稳定、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整治等任务繁重,带来了较重的经济压力。
2、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有偏差。在预算编制时,依据上级统一口径编制本年度预算,而与我镇实际情况有偏差。
(六)改进建议。
1、城乡环境整治经费的预算可以根据上年度决算情况,予以调整,适应每个乡镇的实际情况。
2、加强镇财政所人员的业务培训。目前,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对财务知识的了解不够深入、对实际操作业务不够熟悉,建议定期对镇财政所人员开展系统的培训,共同提高财政工作的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