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度沙湾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和地方金融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和地方金融事项。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制定和组织管理;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地方承担出品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4.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5.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国有企业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编制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8.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9.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协助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协助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0.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1.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参与、指导全区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承担区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程序负责国有企业人事任免、考核等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事宜。承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13.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负责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4.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负责指导协调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等重点工作,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抓“六保”,促“六稳”,确保财政政策落地落实。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在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下,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按照10%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3%的比例压减“三公”经费。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有为做好“三保”工作。
二是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500万元,同时,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保证扶贫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今年认真组织实施23项民生工程,投入资金7712.67万元。目前民生工程进展顺利,资金运行良好,有效保障了教育、救助、医疗、养老、住房等基本民生需求。
三是助力经济发展。高效兑现涉企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稳定市场经营主体信心政策,加大减负支持力度,补贴6家企业5.5万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补贴5家企业130万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补贴46家企业78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36家企业享受信贷支持政策;持续对企业商家进行电价补贴,截至目前已补贴225万元。
2.抓收入、保重点,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一是狠抓收入预期管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面财政收入目标,截至2020年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19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0039万元,非税收入19159万元)。今年受经济下行及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为6.6亿元。
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向上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50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2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58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4700万元和直达资金10600万元,补足基层财力,兜底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基层正常运转。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812万元,积极弥补地方财力缺口,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三是保障支出优先顺序,强化预算刚性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原则上不开新的支出口子。拨付直达资金4686.21万元,确保民生项目惠企利民。压减非刚性支出及盘活各类沉淀资金共计15700万元,压减腾出资金,全部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基本民生、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3.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三大攻坚战全面打赢。坚持以精准脱贫、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为重点,补短板、强弱强,全力以赴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是专项专户保脱贫。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深入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对标补齐短板弱项,落实区级专项扶贫项目65个,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14万元,保障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二是专项整治保治理。建立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的投入保障机制,投入资金5000万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投入2800万元持续推动城镇垃圾处理、城乡污水处理工作。投入150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三是积极化解防风险。构建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督促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健全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防范政府隐性债务红色预警,按计划安排预算资金6301.65万元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超任务完成2020年化解目标,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4.抓改革、促发展,确保财政改革持续深化根据各项深化改革事项,认真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严把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个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研究制定了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二、机构设置
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纳入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96.2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41万元,下降1.21%。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94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82万元,占99.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51万元,占0.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12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65万元,占68.18%;项目支出357.4万元,占31.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7.3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23.0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减少384.12万元,下降28.85%。主要变动原因是收入减少。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减少255.21万元,下降18.52%。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5.71万元,下降18.55%。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2.07万元,占8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64万元,占5.94%;卫生健康支出22.16万元,占1.97%;住房保障支出61.67万元,占5.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22.5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3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5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8.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64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8.44万元、津贴补贴90.93万元、奖金174.14万元、伙食补助费0.34万元、绩效工资50.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万元、生活补助46.04万元、医疗费补助、奖励金0.13万元、住房公积金61.6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5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4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0.39万元、邮电费0.94万元、差旅费9.47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4.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劳务费1.18万元、工会经费8.61万元、福利费9.5万元、其他交通费0.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1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完成预算1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6.5万元,下降81.1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较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5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1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5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沙湾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53万元,比2019年减少6.9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沙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沙湾区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区执法车辆ETC安装运维费”“财经网管理维护费”“ 区级国有资产评估中介费”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这三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这三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这三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进度执行规范。财政支出既保障本部门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表详见附件2)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区执法车辆ETC安装运维费”“财经网管理维护费”“ 区级国有资产评估中介费”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全区执法车辆ETC安装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27万元,执行数为9.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区执法车辆ETC安装,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及时安装。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安装。
(2)财经网管理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76万元,执行数为50.14万元,完成预算的96.87%。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区财经网的正常运行维护,发现的主要问题:财经网管理维护时效性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定时定点进行维护。
(3)区级国有资产评估中介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11万元,执行数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3.37%。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区国有资产评估的真实性,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单位未及时开展资产评估。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开展资产评估。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沙湾区财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建设。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再本科目反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缴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利息费用补贴支出(项):是指反映按照国家规定安排的利息补贴和费用补贴等支出。
2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1
沙湾区财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区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和地方金融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和地方金融事项。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制定和组织管理;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地方承担出品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4.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5.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国有企业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编制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8.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9.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协助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协助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0.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1.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参与、指导全区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承担区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程序负责国有企业人事任免、考核等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事宜。承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13.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负责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4.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负责指导协调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0年底,沙湾区财政局在职人员共有46人。行政人员共有13人员,其中公务员1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共有33人,其中参公人员23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共有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94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6.82万元,占99.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51万元,占0.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12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65万元,占68.18%;项目支出357.4万元,占31.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以预算编制为引领,以支出管理为核心,扎实做好2020年预算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确保了机关运行。
(二)专项预算管理。
强化底线思维,狠抓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了审批制度,强化了预算执行管理,对资产实行专项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以及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财政局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保障重点项目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熟悉财政对经济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大对经费支出的监督和控制。二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项目资金列支时还无法完全按照年初预算下达的经济分类科目实现支出。三是进一步加强预计分析,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适时把握执行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实施。
(三)改进建议。
1.努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监督和控制不合理的经费支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和纪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管理和使用资金。对不合理的经费支出将会进行追回和处罚。
2.实现项目设计合理、项目按时推进实施。一是项目建设应经过严格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设计布局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二是严格按照原定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实行“倒排工期”等办法,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做好项目的后续维护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