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1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
3、组织领导,推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分析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区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4、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修改。
5、抓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政法部门的干部。
6、协助区纪委、监察局对政法系统干部违纪的查处工作。
7、协助区委处理全区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处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各项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全区“处法”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稳定工作。
10、完成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源头防范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坚决保障国家政治安全。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以赴做好重点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三是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新推进矛盾纠纷“三色预警”、“四个一律”工作法,排查矛盾纠纷并调解成功率达99.5%。四是强化风险隐患源头化解。对14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风险评估,预防化解涉稳风险50余个,切实实现了风险隐患源头防范化解。
2、围绕中心护航发展大局。一是精准开展疫情防控。核查涉外大数据131批404人(次),涉国内疫情高发地区大数据234批7543人(次),为全区疫情防控提供了精准支撑。二是有力护航经济发展。牵头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群体稳定工作,稳妥推进企业破产。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3、强基固本建设平安沙湾。一是提升网格管理服务。全区四级网格服务处置各类公共管理和服务事件29632件,网格各账号月活跃度为96.72%。二是完善治安体系建设。建成农村“雪亮工程”探头762个,“慧眼工程”视频4600余个,初步建成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极大减少了治安防控死角,为打击罪犯、保护财产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三是全力维护铁路安全。开展专项督查,排查治安隐患,开展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开展行车噪音污染整治,今年全区未发生影响行车安全案(事)件。四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全面落实重症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夹心层”人员管控,有效防止了特殊人群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
4、多维发力打赢收官之战。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开展扫黑除恶知识网上有奖竞答。二是护航村级建制调整。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村级基层组织拟任人选进行了任职联审,撤换不符合任职条件被的人选。三是积极开展“六清”行动。整治了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基本实现全区在建楼盘“工资零拖欠”的目标,未发生一起集访讨薪或个人极端讨薪事件,经验做法被法制日报刊发。四是整治农村治安乱点。强力推进毒品滥用专项整治,毒品滥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禁毒办实体化运行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全区实现了发案率、警情数“双下降”,破案率、打处数“双上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五是梳理提炼长效机制。十大重点行业部门立足区情实际,从源头、系统、机制上形成了打击、遏制、防范黑恶势力的常态化制度。
5、从严从实打造政法铁军。一是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定期分析政法干警思想动态,确保全区政法干警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优化职能配置和人员分工,建立健全团队化、专业化办案机制,构建了人岗相适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督促、指导政法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全区政法系统干警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二、机构设置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35.4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12.17万元,下降25.06%。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本年度实际,厉行节约,压缩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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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3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42万元,占9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万元,占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图片2.png 图片2.png]()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3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82万元,占87.89%;项目支出40.61万元,占12.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图片3.png 图片3.png]()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5.4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17万元,下降25.06%。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本年度实际,厉行节约,压缩项目支出。
(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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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98万元,下降5.97%。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本年度实际,厉行节约,压缩项目支出。
![图片5.png 图片5.png]()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2万元,占77.6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6.21万元,占5.1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7万元,占6.05%;卫生健康支出9.25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25.8万元,占8.2%。
![图片6.png 图片6.png]()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4.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规(项):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是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0.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3万元、津贴补贴38.23万元、奖金60.88万元、伙食补助费12.14万元、绩效工资9.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67万元、生活补助1.9万元、住房公积金25.8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5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04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87万元、电费1.61万元、邮电费4.51万元、差旅费2.86万元、维修(护)费1.66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8.92万元、工会经费3.62万元、福利费9.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9万元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8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占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图片7.png 图片7.png]()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6万元,完成预算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12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开展基层调研、扶贫等工作次数较多,车辆保洁维护支出相应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调研、扶贫等工作的车辆保洁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完成预算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58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督导维稳、综治、防邪等业务活动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督查、调研维稳、综治、防邪等工作,合计0.3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沙湾区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3万元,比2019年增加9.34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量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沙湾区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关打印机、保密电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沙湾区区委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稳工作、第一期雪亮工程2019年未支付尾款、综治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保障了机关运转和各专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支出情况良好,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稳工作”“第一期雪亮工程2019年未支付尾款、“综治工作”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宣传、护航村级建制调整开展“六清”行动、整治农村治安乱点、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都取得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在鼓励群众举报上经费投入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奖励举报线索比例。
(2)维稳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源头化解等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发现的主要问题:维稳工作作为核心内容,耗时耗力较大,经费保障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该项工作经费保障比例。
(3)第一期雪亮工程2019年未支付尾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第一期雪亮工程全部收官完毕。发现的主要问题:雪亮工程一期后续维护服务保障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改造升级,并续签服务,确保雪亮工程运行正常。
(4)综治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21万元,执行数为16.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网格管理服务水平、完善了治安体系建设、维护了铁路安全、加强了重点人员管控。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支出种类较多,需进一步细化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经费的管理,做到全面细化,坚持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出现。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预算单位 |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 |
执行数: |
14 |
其中-财政拨款: |
14 |
其中-财政拨款: |
14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1、加强宣传,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2、打击震慑威胁村级基层治理的黑恶势力,保障村级自治;3、治理好各乱象乱点,肃清黑恶流毒;4、形成长效机制,延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
1、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开展扫黑除恶知识网上有奖竞答,群众广泛参与。2、护航村级建制调整。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村级基层组织拟任人选进行了任职联审,撤换不符合任职条件被的人选。3、积极开展“六清”行动。整治了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重点整治了房地产领域乱象,未发生一起集访讨薪或个人极端讨薪事件,经验做法被法制日报刊发。4、整治农村治安乱点。推进毒品滥用专项整治,全区实现了发案率、警情数“双下降”,破案率、打处数“双上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5、梳理提炼长效机制。十大重点行业部门立足区情实际,从源头、系统、机制上形成了打击、遏制、防范黑恶势力的常态化制度。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宣传范围广 |
10000人次参与宣传活动 |
13354人次参与答题,网页访问量达4.7万,知识点传播数破11万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基层组织进行协助审查 |
全覆盖审查村级党组织干部 |
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40个,对517名村级基层组织拟任人选进行了任职联审,撤换12名不符合任职条件被的人选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整治行业乱点乱象 |
整治重点领域乱点乱象 |
整治了沫江片区社会治安、大渡河非法捕捞、国道348线超载超限等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重点整治了房地产领域乱象,基本实现全区在建楼盘“工资零拖欠”的目标,未发生一起集访讨薪或个人极端讨薪事件,经验做法被法制日报刊发。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形成长效机制 |
形成长效机制 |
从源头、系统、机制上形成了打击、遏制、防范黑恶势力的常态化制度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
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
强力推进毒品滥用专项整治,经整治,毒品滥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区实现了发案率、警情数“双下降”,破案率、打处数“双上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社会发展环境、营商环境明显提升。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维稳工作 |
预算单位 |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 |
执行数: |
7 |
其中-财政拨款: |
7 |
其中-财政拨款: |
7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1、坚决保障国家政治安全。
2、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3、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4、强化风险隐患源头化解。
。 |
1、坚决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广泛开展反邪教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国家安全意识。2、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以赴做好重点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全年来全区未发生一起进京到省非访、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全区社会大局秩序持续平稳。3、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新推进矛盾纠纷“三色预警”、“四个一律”工作法,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强化矛盾纠纷风险研判评估,有效实现了“民转刑”命案可防可控。4、强化风险隐患源头化解。对14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风险评估,预防化解涉稳风险50余个,切实实现了风险隐患源头防范化解。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
组织不少于10次宣传活动 |
广泛开展反邪教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有效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
有效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不发生重大(案)事件 |
做好全国重点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全年来全区未发生一起进京到省非访、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全区社会大局秩序持续平稳。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90%以上 |
推进矛盾纠纷“三色预警”、“四个一律”工作法,排查矛盾纠纷1162件,调解成功率达99.5%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风险隐患源头化解 |
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
对福禄集镇门市分配、城区天然气调价、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大渡河湿地公园建设等14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风险评估,预防化解涉稳风险50余个,切实实现了风险隐患源头防范化解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群众安全感提升 |
全区社会秩序井然,生产生活环境良好。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第一期雪亮工程2019年未支付尾款 |
预算单位 |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4 |
执行数: |
3.4 |
其中-财政拨款: |
3.4 |
其中-财政拨款: |
3.4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按时付清工程项目款项,确保雪亮工程运行通畅。 |
结清第一期雪亮工程款项,保障了雪亮工程一期项目各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结清欠款 |
按时结清欠款3.4万元 |
已按期结清欠款3.4万元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雪亮工程一期运行正常 |
雪亮工程一期运行正常 |
雪亮工程各点位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治安防控力量加强,群众安全感提升 |
治安防控力量加强,群众安全感提升 |
群众安全指数得到提升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综治工作 |
预算单位 |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21 |
执行数: |
16.21 |
其中-财政拨款: |
16.21 |
其中-财政拨款: |
16.21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1、提升网格管理服务
2、完善治安体系建设
3、全力维护铁路安全
4、强化重点人员管控。
。 |
1、提升网格管理服务。全区四级网格服务处置各类公共管理和服务事件29632件,网格各账号月活跃度为96.72%。2、完善治安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成农村“雪亮工程”探头762个,“慧眼工程”视频4600余个,初步建成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极大减少了治安防控死角,为打击罪犯、保护财产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3、全力维护铁路安全。开展专项督查工作4次,排查治安隐患9处,开展行车安全隐患整治7处,开展行车噪音污染整治1处,新设置警示标志5处,配合区普速铁路环境整治办开展整治 10余处,今年全区未发生影响行车安全案(事)件。4、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强化对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人员的重点关注,有效防止了特殊人群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网格活跃度高 |
网格活跃度不低于95% |
网格各账号月活跃度为96.72%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高监控覆盖程度,建设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
提高监控覆盖程度,建设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
初步建成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极大减少了治安防控死角,为打击罪犯、保护财产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压实责任 |
全年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 |
开展专项督查工作4次,排查治安隐患9处,开展行车安全隐患整治7处,配合区普速铁路环境整治办开展整治 10余处,今年全区未发生影响行车安全案(事)件。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严格管控重点人群,防止发生社会危害 |
严格管控重点人群,防止发生社会危害 |
对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人员的重点关注,有效防止了特殊人群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环境安定 |
社会环境安定 |
治安良好,群众幸福感增强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稳工作”“第一期雪亮工程2019年未支付尾款、“综治工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党政办公厅(室)及机关机构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1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承担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组织领导,推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抓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纪委、监察局对政法系统干部违纪的查处工作;协助区委处理全区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处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各项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全区“处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稳定工作;完成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编制人数16人,其中公务员11人,工勤1人,事业人员4人。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公务员10人,工勤1人,事业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全年财政总收入33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81万元,项目支出40.6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全年财政总支出33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81万元,项目支出40.6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我委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尽责,保障我区政治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始终将维护全区稳定工作放在首位。为适应我区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我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沙湾特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创新推进矛盾纠纷“三色预警”、“四个一律”工作法,明确今年矛盾纠纷化解目标,全年全区排查矛盾纠纷880件,调解成功率达99.4%,调处疑难复杂案件75件,涉及金额552.15万元。扎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福禄镇复建营业门市分配项目、大顺煤矿关停决策、城市公交路线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等10件决策事项开展了稳定风险评估,实现了风险隐患预警预判、源头防范化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全国两会、重大案件审理、“旅发会”等重点时期稳定工作,充分采取各项措施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普法宣传、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位推进的劲头。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18个区级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扫黑除恶知识网上有奖竞答,累积13354人次参与答题,网页访问量达4.7万,知识点传播数破11万,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晓度。切实护航村级建制调整,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40个,对517名村级基层组织拟任人选进行了任职联审,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提出了撤换意见。集中整治农村毒品泛滥等治安乱点,加大对社会吸毒人员的收戒力度和零星贩毒的打击力度,强化吸毒人员管控和查处工作。积极开展“案件清结”“逃犯清零”“伞网清除”“行业清源”等“六清行动”,对问题线索、行业乱象等进行了深挖重治,起到了良好成效。立足区情实际,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系统、机制上形成了打击、遏制、防范黑恶势力的常态化制度。三是始终致力于建设平安沙湾。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平安沙湾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九个专项工作组,高位统筹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强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雪亮”工程已完成635个视频监控点位建设;综治中心建设已进入机房设备、视频会议系统的安装调试阶段,预计年内可投入运行;“慧眼工程”已安装4500余个视频监控点位。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功能,办理网格各类公共管理和服务事件26859件,网格账号月均活跃度97.92%。建强“红袖标”群防群治队伍,全区共成立165支巡逻队,总人数达2519人。扎实有效开展铁路护路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工作4次,排查治安隐患9处,整治行车安全隐患7处、行车噪音污染1处,新设置警示标志5处,配合区普速铁路环境整治办开展整治 10余处,今年未发生影响行车安全案(事)件。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大数据排查工作,牵头组建大数据工作专班,充分发挥网格员、“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量,通过全面自行排查、每日动态核查省市反馈数据、与卫健部门实时共享数据等措施,全面推进境(省)外大数据排查工作。截止10月底,共核查市下涉外大数据119批296人(次),涉国内疫情高发地区大数据182批4276人(次)。
我委根据政策性、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统一性原则编制预算报表,预算编制符合实际情况,编制上报了2020年预算,并经审核批复下达预算资金335.43万元,决算编制账表通过区财政局审核。我委无省级财力专项预算、中央专款的分配情况。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中期评估情况。2020年我委根据人员和项目增减情况及时调整了预算。全年预算总体按进度执行,其中员支出、民生项目支出均按进度严格执行。我委“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规定开支,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接待始终厉行节俭原则,未有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程序开展采购工作。采购的设备均进行了登记造册,管理规范,相关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开,所有财务工作均依法接受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虽然我委为党政部门,无非税收入,但进一步加强了资产的管理,逐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区委政法委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保障重点项目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熟悉财政对经济分类管理的要求,避免重复调整。二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项目资金列支还无法完全按照年初预算编制下达的经济分类科目实现支出。三是进一步加强预计分析,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适时把握执行进度,对确因项目变动,不能支付的资金,提早谋划,及时调整。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重点按照预算编制情况,引入执行进度百分比考核,及时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整年初预算不合理的情况,通过一两年时间,打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处理,决算编制各个环节,形成可操作性经验。二是认真学习研究财政财经制度,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适时安排到相关单位学习先进经验。三是增强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感,激发工作热情,多思考,多探索,多讨论,从要我学,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
附件2
维稳工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督促指导开展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协调处置群体性和重大突发事件。承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机制建设。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三定”方案,区委政法委维稳和多元化解工作督导股需履行好全区重要敏感节点社会大局稳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分析评估各重大工作和项目风险隐患等工作职责所需工作经费。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经费用于坚决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风险隐患源头化解等工作的广告宣传费、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经费预算7万元,主要分配用于广告宣传费、日常办公开支、人员加班用餐、资料印刷、人员出差补助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维稳工作2020年主要工作是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风险隐患源头化解。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广泛开展反邪教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全力以赴做好重点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全年来全区未发生一起进京到省非访、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全区社会大局秩序持续平稳。创新推进矛盾纠纷“三色预警”、“四个一律”工作法,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强化矛盾纠纷风险研判评估,有效实现了“民转刑”命案可防可控。对14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风险评估,预防化解涉稳风险50余个,切实实现了风险隐患源头防范化解。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委成立了以黄平任组长,成员有杨帆、袁四维、吴梅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我委于2020年向区财政进行申报维稳工作经费7万元,报区财政局审核并通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资金列入2020年预算计划,经委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财政局批准,并下达指标。
2.资金到位。2020年度我委业务经费年度项目已完成,符合委机关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区委政法委上年编制历年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到办公室报账。办公室定期通报经费使用进度,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完整的审批手续,财务核算符合规范。
3.资金使用。资金用于保障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风险隐患源头化解等工作的广告宣传费、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共计7万元。各项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该项目由委机关维稳和多元化解工作督导股具体实施,成立了监督小组,黄平任组长,成员有袁四维、杨帆、吴梅。该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对该项目的资金进行预算、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办公室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四、项目绩效情况
1、坚决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广泛开展反邪教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国家安全意识。2、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以赴做好重点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全年来全区未发生一起进京到省非访、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全区社会大局秩序持续平稳。3、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新推进矛盾纠纷“三色预警”、“四个一律”工作法,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强化矛盾纠纷风险研判评估,有效实现了“民转刑”命案可防可控。4、强化风险隐患源头化解。对14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风险评估,预防化解涉稳风险50余个,切实实现了风险隐患源头防范化解。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维稳各项稳步有序推进,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维稳工作作为核心内容,耗时耗力较大,经费保障还有所差距。
(三)相关建议。
提高该项工作经费保障比例。
综治工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分析、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指导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防路护路联防、校园和医院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全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三定”方案,区委政法委综治督导股需正确履行特殊人群管理,社会治安防控、平安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危爆物品监管、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等工作职责。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经费用于沙湾区范围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人员、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沙湾建设、“红袖标”、综治巡逻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危爆物品管控等工作的广告宣传费、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费用。
4.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经费预算16.21万元,主要分配用于广告宣传费、日常办公开支、人员加班用餐、资料印刷、人员出差补助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综治工作2020年主要工作是提升网格管理服务、完善治安体系建设、全力维护铁路安全、强化重点人员管控。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全年网格活跃度不低于95%;提高监控覆盖程度,建设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全年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严格管控重点人群,防止发生社会危害,确保社会环境安定。各项目标均完成。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委成立了以黄平任组长,成员有杨帆、袁四维、吴梅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我委于2020年向区财政进行申报综治工作经费16.21万元,报区财政局审核并通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资金列入2020年预算计划,经委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财政局批准,并下达指标。
2.资金到位。2020年度我委业务经费年度项目已完成,符合委机关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区委政法委上年编制历年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到办公室报账。办公室定期通报经费使用进度,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完整的审批手续,财务核算符合规范。
3.资金使用。资金用于开展广告宣传制作、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安全督导检查、雪亮和综治中心建设的推进等共计7万元。各项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该项目由委机关综治股具体实施,成立了监督小组,黄平任组长,成员有袁四维、杨帆、吴梅。该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对该项目的资金进行预算、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办公室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四、项目绩效情况
网格各账号月活跃度为96.72%;初步建成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极大减少了治安防控死角,为打击罪犯、保护财产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开展专项督查工作4次,排查治安隐患9处,开展行车安全隐患整治7处,配合区普速铁路环境整治办开展整治 10余处,今年全区未发生影响行车安全案(事)件;对心理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人员的重点关注,有效防止了特殊人群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综治各项稳步有序推进,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综治工作涉及的经费支出种类较多,需进一步细化管理。
(三)相关建议。
加强经费的管理,做到全面细化,坚持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出现。
第一期雪亮工程2019年未支付尾款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16年完成20个村雪亮工程建设,包括区镇村三级监控平台建设、每个村5个监控探头设置等内容,总投资81.5万元。经专家论证,采取政府建设+服务租赁的建设模式实施,2016年12月30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为项目供应商,2017年8月22日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服务年限为三年。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省综治委2016年在《关于在美丽新村建设中实施雪亮工程的指导意见》,沙湾区第一期雪亮工程于2016年12月9日经区九届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同意实施,按照资金支付进度,2019年余下3.4万元尾款未付。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经费用于第一期雪亮工程建设,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进行专款拨付,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行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经费预算3.4万元,全部用于支付第一期雪亮工程尾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16年完成20个村雪亮工程建设,包括区镇村三级监控平台建设、每个村5个监控探头设置等内容,总投资81.5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完成第一期雪亮工程合同约定的建设款项支付工作,共支付3.4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委成立了以黄平任组长,成员有杨帆、袁四维、吴梅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我委于2020年向区财政进行申报2019年第一期雪亮工程未支付尾款3.4万元,报区财政局审核并通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资金列入2020年预算计划,经委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财政局批准,并下达指标。
2.资金到位。2020年度我委业务经费年度项目已完成,符合委机关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区委政法委上年编制历年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到办公室报账。办公室定期通报经费使用进度,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完整的审批手续,财务核算符合规范。
3.资金使用。资金用于2019年第一期雪亮工程未支付尾款。各项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该项目由委机关综治股具体实施,成立了监督小组,黄平任组长,成员有袁四维、杨帆、吴梅。该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对该项目的资金进行预算、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办公室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四、项目绩效情况
完成第一期雪亮工程合同约定的建设款项支付工作,有效确保了第一期雪亮工程各项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第一期雪亮工程未支付尾款已全部拨付到位,完成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雪亮工程一期后续维护服务保障还不够。
(三)相关建议。
改造升级,并续签服务,确保雪亮工程运行正常。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从2018年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责统筹规划、协调联络、方案制定、宣传报道、线索处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为期三年(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区领导研究同意,列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保障日常工作的开展和运行。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经费用于印刷宣传品、制作宣传片、制作制度牌、制作宣传展板;车辆租赁、学习培训、召开会议;线索举报奖励等费用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经费预算14万元,主要分配用于广告宣传费、日常办公开支、人员加班用餐、资料印刷、人员出差补助、召开会议、线索举报奖励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20年主要工作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护航村级建制调整开展“六清”行动、整治农村治安乱点、建立长效机制。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开展扫黑除恶知识网上有奖竞答,群众广泛参与。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村级基层组织拟任人选进行了任职联审,撤换不符合任职条件被的人选。整治了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重点整治了房地产领域乱象,未发生一起集访讨薪或个人极端讨薪事件,经验做法被法制日报刊发。推进毒品滥用专项整治,全区实现了发案率、警情数“双下降”,破案率、打处数“双上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十大重点行业部门立足区情实际,从源头、系统、机制上形成了打击、遏制、防范黑恶势力的常态化制度。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委成立了以黄平任组长,成员有杨帆、袁四维、吴梅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我委于2020年向区财政进行申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4万元,报区财政局审核并通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资金列入2020年预算计划,经委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财政局批准,并下达指标。
2.资金到位。2020年度我委业务经费年度项目已完成,符合委机关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区委政法委上年编制历年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到办公室报账。办公室定期通报经费使用进度,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完整的审批手续,财务核算符合规范。
3.资金使用。资金用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护航村级建制调整开展“六清”行动、整治农村治安乱点、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的广告宣传费、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共计14万元。各项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该项目由区扫黑办具体实施,成立了监督小组,黄平任组长,成员有袁四维、杨帆、吴梅。该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对该项目的资金进行预算、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办公室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四、项目绩效情况
1、开展扫黑除恶知识网上有奖竞答,群众广泛参与。2、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村级基层组织拟任人选进行了任职联审,撤换不符合任职条件被的人选。3、整治了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重点整治了房地产领域乱象,未发生一起集访讨薪或个人极端讨薪事件,经验做法被法制日报刊发。4、推进毒品滥用专项整治,全区实现了发案率、警情数“双下降”,破案率、打处数“双上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5、十大重点行业部门立足区情实际,从源头、系统、机制上形成了打击、遏制、防范黑恶势力的常态化制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稳步有序推进,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在鼓励群众举报上经费投入不足。
(三)相关建议。
提高奖励举报线索比例。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