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总工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乐山市沙湾区总工会概况(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沙湾区总工会是全区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领导全区工会工作;贯彻执行市、区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决议和工作目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的四季送活动,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参与全区的经济建设,动员职工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承担区政府做好全国劳模、省劳模、市劳模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深入贯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工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心大局,努力提升工会组织对党政中心贡献率、对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基层工会、企业生产一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广大职工群众饮水思源,把革命、传统红色基因传承好,把一代代共产党员不怕牺牲、敢于奉献、百折不挠的优秀品格传承好,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的工人力量。
(2)以劳动争议“调裁审”多元化解处置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依法维权服务。打造好劳动争议“调裁审”多元化解处置服务阵地,持续建设完善处置机制,切实维护好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3)以“安康杯”竞赛为重点,不断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广泛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职工技能大赛、技能培训等,逐步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助力沫若故里高质量发展。
(4)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点,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在经开区打造2家市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5)以组织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开展好入会集中行动,打造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行业工会职工之家、户外劳动者驿站等服务阵地,强化部门协作,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创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示范点2个。
(6)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为重点,不断加强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落实好社区兼职委员作用,积极开展“五清”行动,充分发挥“铜河义工”服务队作用。
(7)以“四季送”为重点,不断加强帮扶服务和送温暖活动。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程序,丰富服务内涵,构建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部门概况
区总工会预算单位 1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财政供养人数(即在职人数)7 人,其中:在职公务员 4 人、在职事业(工勤) 2 人。离退休人数 4 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公务员3人、退休事业(工勤)1人。实有车辆 1 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区总工会收入预算总额为96.0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6.0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6.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2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总工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08万元,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沙湾区工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总工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总工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0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43万元。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正常的晋级晋档。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7万元,占74.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万元,占10.97%;卫生健康支出3.15万元,占3.28%;住房保障支出11.12万元,占11.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1.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总工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96.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沙湾区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沙湾区总工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总工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
2.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沙湾区总工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61万元,增长11.7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沙湾区总工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总工会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沙湾区总工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6.0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