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概况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负责区境内文物保护工作。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属地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要求,进一步厘清文物安全“监管、属地和主体”三个责任并建立联络台账;重视野外文物安全保护,签署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看管员协议,用好县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落实好市县级野外文物保护经费及看管员劳务报酬;继续落实我区文物安全责任、督查、检查、巡查机制。
(二)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要求,做好文物调查工作,及时核查更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登记备案信息,做好标志设立,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实施。
(三)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郭朝沛墓维护修缮工作。做好郭朝沛墓本体维护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完善项目包装,积极对上争取文保专项资金。
(四)继续做好文物开发利用工作。通过“文旅+”的方式,配合推进“硝斗岩天坑”开展地质研学、旅游探险等项目开发。合理利用四峨郭朝沛墓、花山古墓及四峨庙等人文资源,与四峨梯田自然资源相结合,配合打造“四峨”农耕文化体验、家风研学等项目,配合做好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红岩古寨”开发利用工作,让文物资源活起来,发挥好文物在我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实现通过旅游合理利用文物、通过经济创收弥补文物保护经费不足、通过发挥社会经济效益促进文物保护管理的新模式。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以下简称“沙湾区文管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文管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沙湾区文管所收入预算总额为72.69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69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事业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其他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2.69元,其中:人员支出47.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专项支出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文管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69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2),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文管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69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2),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8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4万元,占74.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万元,占9.6%;卫生健康支出2.99万元,占5.6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24万元,占9.9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物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3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文物保护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0.6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4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文管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69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3-1),其中:
人员经费4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沙湾区文管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度未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
支出项目主要有国家文物保护消防工程(乐山郭沫若故居)、国家文物保护安防工程。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3-3)
沙湾区文管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0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支出控制。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业务接待活动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沙湾区文管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44万元,增长6.25%。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沙湾区文管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文管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沙湾区文管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2.6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5万元,主要为国家文物保护消防工程(乐山郭沫若故居)项目、国家文物保护安防工程项目、市县级野外文物保护和看管员劳务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但必须保留名词解释这一项)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