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附件1: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部门预决算公开表
附件3: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负责,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级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1.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3.区级或授权审计的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5.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7.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沙援助、贷款项目。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5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53.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5.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53.23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建成节约型机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17万元,占8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5万元,占6.12%;卫生健康支出8.58万元,占1.88%;住房保障支出26.7万元,占5.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56.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6.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9.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6.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统一交由区机关服务中心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6.6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万元,下降1.07%。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金审”三期工程建设及审计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55.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71.93万元,主要为审计专项经费、“金审”三期工程、委托购买审计服务等项目。
九、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