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概况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 名词解释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
附件3: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抢抓机遇、赶超跨越的开局之年。在此次沙湾区片区划分中,葫芦镇被确定为全区三大片区之一的“峨山研学康养片区”中心镇,辐射带动牛石、轸溪、沙湾部分村,我们面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区委“1145”工作思路,围绕建设“一带两地三区”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顺一、谋细产业布局,在乡村振兴上开创新局面。坚持把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着力抓好“特色农产品+研学”两个方面,不断推动全镇农旅融合提质增效。一是打造“大渡河滨水休闲+水果采摘+梯田观赏+农耕文化”研学旅体验带。依托四峨梯田、铜河银滩、航模基地、水果采摘等旅游资源,积极培育发展乡村游、休闲游、农业体验游等农旅文旅融合产业,不断丰富乡村旅游新业态。二是建设四峨片区农耕研学示范基地、乡村生态旅游康养度假目的地。积极引进企业合作,盘活马山小学闲置教学楼,开展农耕研学项目建设,主要用于研学基地打造,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农特产品包装销售,同时串联四峨大米加工厂、牛背上茶园发展观景农业观光采摘、亲子体验、实践教育的研学示范项目,预计今年8月份运行营业。三是推进四峨山大米产粮区、高端纸塑品园区、现代农产品集散区建设。四峨大米产粮区:发挥高山水稻优势资源,进一步扩大四峨梯田产粮区种植面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选育统一品种,提高管理技术,加快粮食产业化进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强“四峨印象”区域品牌。高端纸制品园区:重点打造福华高端纸塑园区,以葫芦镇为中心带动周边镇村居民就业;依托福华纸品,发展“高产林竹+生猪养殖”产业,规划形成1万亩巨黄竹和年出栏生猪3.5万头产业规模。现代农产品集散区:利用移民后扶项目资金拟规划在祝村建设占地20亩现代农产品集散地,配套建设1200平方米的分拣中心一个,4000立方冻库一个预计年吞吐量5000吨,辐射轸溪牛石及周边农产品。
1、提升场镇颜值,在生态宜居上拿出新举措。围绕“路整平、地扫净、服务好、治污染、面貌新”目标,加快实施交通补短、环境整治、风貌改造、服务高效“四大行动”,努力营造卫生、优美、有序的人居环境,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基础设施补短。对标场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基础设施硬性指标,统筹上级及相关资金项目,在集镇开展管网下地、道路黑化等内容,全面提升场镇形象。二是绿化美化加力。坚持常态化开展“五清”行动,逐村进行村容村貌整治,对主要干道沿线进行美化改造,鼓励农户打造美丽庭院,让“摆顺扫干净”成为老百姓的生活习惯,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的乡村环境。三是场镇秩序规范。建立健全集镇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深化镇街环境综合整治,落实镇机关干部、社区力量、商户业主结成对子,分片分户做好集镇卫生和秩序管护。
2、聚力“三治融合”,在基层治理上取得新成效。一是构建“自治”新格局。坚持自治为基,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落实“四议两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广泛发动村级协会、乡贤、五老、志愿者、致富能人等智慧和力量参与乡村治理、投身乡村建设。二是培育“法治”新观念。大力开展法治知识进村组、进农户活动,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各村(社区)打造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三是营造“德治”新风尚。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引导村民崇德向善,促进社会风尚持续好转。
3、强化行政效能,在政府自身建设上实现新作为。一是坚持依法治镇。坚持把政府决策、施政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自觉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抓好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弘扬“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和社会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深化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加大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利召开。
二、部门概况
葫芦镇人民政府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下辖5个村、1个社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954.1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4.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5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14万元,项目支出26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4.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4.0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8.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0万元,占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3万元,占5.17%;卫生健康支出15.23万元,占1.60%; 城乡社区支出72.55万元,占7.60%;农林水支出764.04万元,占80.07%;住房保障支出46.79万元,占4.9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6.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产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03项):2022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对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2年预算数为37.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其他临时救助支出(01项):2022年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意外事故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9.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2022年预算数为17.1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区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社区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城乡社区支出 (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4项):2022年预算数为35.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2022年预算数为19.6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其他事物支出。
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4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事业运行(04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2022年预算数为366.21万元,主要用于:各村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各村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06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各村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各村集体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2年预算数为46.79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5.8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5.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又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8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8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78万元,较上年减少5.74%,主要变动原因为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的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85万元,下降21.79%。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较上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18.3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67.75万元,主要为2022年定额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费用、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经费等。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是指对文体旅和传媒的其他方面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社区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社区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城乡社区支出 (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主要用于社区集镇管理及保洁员工资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主要用于展监督检查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安全工作的生活补助,确保我镇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保障安全、维稳日常工作所需资金,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常态化,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
附件3: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