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概况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没有变化。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 名词解释
附件1: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3: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4:2022年预算批复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沙湾实际。推进全区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区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3)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全国省、市、区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推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向党委推荐优秀妇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
(5)调查研究我区不同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设,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指导和推进全区妇女创业创新,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创业,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等。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7)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8)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9)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沙湾区妇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紧扣区委“工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战略定位和“农旅兴区、工业强区”发展主线,力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化妇联改革,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概况
区妇联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无独立预算),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行政单位 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73.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4.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3万元,项目支出24.2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4.41万元。主要是减少人员经费和项目,减少了相应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2万元,占83.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万元,占7.00%;卫生健康支出1.62万元,占2.20%;住房保障支出5.21万元,占7.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行政运行(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6.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22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事业运行(50项):2022年预算数为11.2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项) ,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2年预算数为4.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变化。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的公务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2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 8万元,下降35.6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妇女联合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3.6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1.49万元,主要为2022年定额公用经费,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经费,党组织活动费用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正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正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3: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4:2022年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