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2.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附件1: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3: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和根据区委决策的需要,综合处理信息,及时向区委和上级党委提供情况和工作建议。
(二)负责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方针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区委重要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搞好区委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和联络,密切与各方面的联系。
(四)负责办理和管理区委的各种来往文电,组织起草、审核区委的文件、报告。
(五)负责组织筹备常委会、党代会、全委会(扩大会)、工作会等重大会议。
(六)负责区委机关信访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对区委和区委领导的来信来访,办理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
(七)负责区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区委的有关接待工作。
(八)负责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程项目、上级交办任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民生问题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对区级部门实施目标绩效管理,分解、下达区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和协调各目标责任单位拟定年度工作目标;对目标责任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档案工作的指示;负责全区档案工作计划制定、业务指导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各涉密部门(部委)、涉密人员和保密工作的协调、指导、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保密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扎实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党政要害部门与重点部位保密环境和办公设施的保密监督检查;配合纪检、政法部门依法查处失泄密事件,严厉打击泄密犯罪活动,及时通报重大泄密事件。
(十一)负责区委的印鉴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涉密电子政务内网和党委信息化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三)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五)负责对乡镇、部门党委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十六)完成区委、市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接待办公室、区档案馆等事业单位不再承担相关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委办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秘书股
做好区委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的校核和报送工作;做好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的签收、分发、管理、清退、归档、销毁工作;做好区委领导批示的交办、存档工作;做好区级部门和乡镇报送区委的请示、报告等文件办理工作;做好区委(办公室)正式文件的印制工作;做好区委(办公室)文件、会议通知等公文网上交换及办理工作,承担区委办公室公文流转规定的工作;做好办理区委(办公室)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区委(办公室)文书档案、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工作;做好收集编写区委办大事记和工作综述;做好《中办通讯》《秘书工作》的征订学用工作;做好区委(办公室)值班管理工作;做好协调办公室各股室的工作;做好对乡镇党委办公室和区级各部门办公室的文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沟通交流;做好区委办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规股
做好审核、制发区委文件;做好区委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报送、备案、清理、实施评估等工作;做好各乡镇党委和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做好指导全区党内法规工作;做好区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做好服务党委法律顾问工作;做好区委(办公室)的文件初核、送审、制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研究股
做好对全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完成区委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交办的重大问题、重要课题、热点难点的调查研究,督促落实区委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区委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重大综合性文件起草;参与区委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调舆情股
做好全区党委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做好向市委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重大紧急信息;开展信息工作调研;做好乡镇和区级部门信息调研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参与区委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为区委领导提供重要舆情信息服务,督促指导网络舆情的回复办理;做好区委主要领导信访材料的把关和督促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常委会工作股
做好区委常委会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工作;做好《区委常委会会议通知》《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的文件拟定、送审、制发工作。
(六)目标绩效管理股。
做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的分解落实和全区目标管理方案的拟定、报批、下发工作;做好全区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会同督查督办股做好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做好目标管理奖惩方案的制订和奖金发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督查督办股。
做好抓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对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及时反馈;做好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区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等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反馈;做好市委、区委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反馈;做好市委、区委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反馈;做好区委中心工作等重要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反馈;做好起草区委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并根据时间要求或工作进度组织督促检查;做好完成市委目标绩效办公室交办的督查任务,及时反馈办结情况;按中央、省、市、区委要求,统筹、指导全区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档案股。
做好区委机关预算经费的安排、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按期编制财务报表,汇报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情况,为领导提供财务决策参考依据;做好区委机关食堂的经费保障,做好物资供应、水电气费等日常开销的支付工作;做好区委办公室车辆的调度、维修、油料管理工作,保证安全行车和工作用车;做好区委召开会议的经费预算、食、宿、行、安全保卫、医疗卫生、物资供应等后勤事务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审拨部门会议经费;做好区委机关房屋及其设施的修缮和水电管理工作;做好区委机关办公用品供应和公共财产调配工作;做好区委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车辆秩序、环境绿化、美化和卫生净化管理工作;做好区委办公室接待工作中的食宿安排;做好区委机关的安全保卫、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和信访秩序维护工作,并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区委机关的户口管理、计划生育、招生、双拥、招工、招兵等行政事务工作;做好全区档案工作计划制定、业务指导管理监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做好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政供养人数(即在职人数)32人,其中:在职公务员19人、参公人员0人、在职事业(工勤)13人。离退休人数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公务员7人、退休事业(工勤)5人。实有车辆3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065.0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2.5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5.0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65.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6.4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2万元,专项支出5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5.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党委、信息、办文办会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办公室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6.5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6.06万元。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18万元,占8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4万元,占4.89%;卫生健康支出14.42万元,占1.49%;住房保障支出53.67万元,占5.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7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5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7.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7.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3.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5.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1.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2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98.5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8.57万元。主要是因为需支付往年未付会议室装修工程款。支出项目主要有区委会议室装修尾款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国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9.1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9.1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6.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9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均没有安排相应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80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适当降低公务接待标准。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区委办以及全区大型接待和上级部门考察调研及外区县考察交流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3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核减一台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加油、保养及维修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87.44万元,下降72.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办公室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65.0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38.24万元,主要为定额公用经费项目、非定额公用经费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党组织活动费用项目、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项目、区委会议室装修项目项目、区委大门改造项目项目、主题年活动经费项目、补助食堂运行项目、公务服务中心接待费项目、“安邦智库”信息服务费项目、沙湾微政务和目标考核管理系统服务费项目等。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